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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碰規則研究之八 參考本船的雷達性能

避碰規則研究之八 參考本船的雷達性能 https://youtu.be/FWZL35R1UDA
各位朋友大家好
這是我們避碰規則研究的第八講啦,我們講到安全速度裡面有提到速度,就安全速度來說呢,決定的因素能見度,船隻的操縱性能,氣象條件,跟船隻的吃水。哪個是對所有船隻而言,對於呢裝射雷達的船隻,其實呢現在雷達呢,已經是強制性的要求,哪有的船隻,還強制要求裝2部雷達才合格。其實那是考慮安全速度的時候,要參考本船的雷達性能,那現在這個東西呢,都便宜了應該呢性能都是差不多,主要呢是受到這個地球的曲線影響,就 是 雷 達 性 能 再 好 ,都 沒 有 辦 法 突 破 雷達天線高 度 的 限 制,這和我們的眼睛,看的到的水平線是一樣的, 也 是 受到眼睛高度的限制。使 用雷達所 受 到 的 限 制,雷 達 距離 圈 ,表 示 目標顯 示 在 雷達顯 示器 上 面 的 距 離, 一 般 來 說 ,那 就 是 你 顯示 的 距 離 越 短,像是三海 浬,三海 浬的 所 有 目 標 ,都 會 顯示 在 雷 達 的 螢 幕 上 ,而 且 呢 沒 必要的海 浪 回跡,都 會 比 較 清 楚, 因 為 他 畫 面 的 空 間 夠 大,對 於三海浬以 外 的 目 標, 那 你 就 是 沒 有 辦 法 在 畫 面 上 顯 示。
我們知道呢避碰規則的運用,是分成3個階段的,第一個階段時,12到8海浬,這時候是自由行動,不管有沒有碰撞危機。因為呢要撞上。至少還要多少?12分鐘以後的事,但是4到8海浬時,就進入避碰的第二個階段,在這一個階段就要區分讓陸船跟直航船,如果在8到4海浬之內有碰撞危機,該讓路的讓路,該直航的直航,那其實呢這是對呢在大海上,空曠的地區,大家都是用高速航行,需要及早行動。如果是在港區的話呢,一般沒有這麼奢侈,四到八海浬在行動,可能呢是2海裡到三海浬的距離,這時候你才需要保持航向航速,該讓路避碰,所以呢避碰規則在這裡沒有寫死,但是呢我們要考慮那附近的情況,最嚴重的就是什麼0到4海浬,第三階段,這是對船副來講,近岸時,應該是說0到2海浬,1 或2海裡的距離,這時候兩條船,都要採取最有助於避免碰撞的行動,避碰規則第二條,哪這個後面還會說。
那我們現在提到這3階段,12到8,8到4,4到0海浬,主要呢是相對於雷達的距離圈的使用,所以本來講了一個適當的遼望,應該最少要在12海浬之內開始,這是對在大海航行的船隻,如果在岸邊,新加坡水道的話,你開12海浬的距離圈,螢幕上就是雪花一片,什麼都看不到,有開等於沒開 。所以在呢那麼狹窄的水道呢,你可能用到三海浬就足夠了,再遠的船,你也不必去煩惱,因為數量太多,那我們避碰最重要的概念,就是呢從最近的目標開始避碰,那10分鐘20分鐘有才會撞船的目標,那就不管他。那情況嚴重你就是先避免3分鐘之內就要碰撞的目標,6分鐘之後才會碰撞的目標,那就當作沒看見。因為等你避讓這個最近的目標以後,最近距離目標避讓完了,才有時間再去觀測其他的船隻,是否有碰撞危機?就是說,距離圈要看你附近船隻的多少?跟你距離岸邊的距離有多少?來隨時調整,那當然啊,如果你沒有辦法瞭望,這時候呢你就要考慮採取安全的速度,沒有辦法從雷達得到足夠的資料,那這也包括呢你眼睛看得到,但不能夠馬上知道,用雷達來識別的船隻,東西看不到,你要用雷達來瞭望,雷達上面的目標就是一個回跡,早期就是一個方塊,就是廢物一個,不知道他到底要往哪裡去,雷達瞭望是有一定的時間延遲,最少也要延遲1分鐘,才會知道目標目在減速或者是再加速。
因為雷達的目標延遲,所以呢瞭望的效率呢,就沒有目視瞭望來的高,所以在霧中的時候呢,安全速度呢,應該要比在目視可見的時候來得更低。也就是說眼睛看的到,可以速度高一點,眼睛看不到呢,速度就不能太高。
雷達的探測主要靠的是目標的雷達回波,在螢幕上顯示出來回波的回跡,雷達會受到海浪跟下雨下雪,跟其他的干擾源的影響,所以呢如果風浪很大的時候,在三海浬距離圈的海面,都會看到很多海浪的回跡,當然雷達是有辦法,抑制海浪回跡,但是缺點就是那個小型的船隻他的回跡,也會被消除掉,雷達回波的增益,也就是GAIN ,把他的回波的增益放大縮小,把他的GAIN 放大呢是想要去探測小型的目標,把它GAIN縮小了,就是要減少海浪回跡的強度,那要取得一個良好的平衡,哪一般來講的都是把這個顯示器上的回跡呢,調到海浪回跡,剛剛好還剩下一點點,那就是算是調整的一個分界線。
小型船隻跟其他的回跡呢在遠距離的雷達距離圈,可能沒有辦法顯示,因為呢你雷達的顯示器的距離圈放的遠的時候,所有目標的回跡呢,在畫面上能夠顯示的面積就變小了,雷達距離圈他的解析度,一般來講是1度左右,也就是方位231度跟233度的兩個目標可以分開顯示,那同樣1度的方位呢,在三海浬跟6海浬的距離,就不一樣,所以說距離圈越小,可以顯示的目標回跡的尺寸就會越大,現在是可以使用自動避碰雷達來測繪,那你根本在操船避讓的時候,沒有時間去記CPA, TCPA這些東西,所以呢就是到處都有碰撞的警報,拿到底呢是如何才可以避免?,大家有時候直接放棄,就是依賴目視瞭望來做判斷,這個長慧輪的case裡面呢,也是同樣的情形,長慧輪在出港,沒有對呢航道外面的船隻,使用呢雷達測繪,當然啊現在用的是阿帕自動測繪雷達,擷取得目標,所以最後碰撞的時候呢,就變成是沒有適當的瞭望,也沒有採取什麼安全的速度,那這個其實是有點本末倒置,那這個可能,以後我們再說啦。
長慧輪在出港的時候,沒有做雷達的測繪,所以呢不知道呢有一條船要準備進港,那不曉得這條船的到底在哪裡?領港跟船長講,這條進港船會在航道外面等待,所以呢船長就放心自己沒有去做雷達測繪,結果最後撞船,撞船以後呢,到法院去判決,大法官說,第一你沒有保持瞭望,你的錯,第二你出港的時候呢,明知道附近可能有船隻,可是你採取呢高速12節,別人進港則是2節,所以你的速度比人要高,撞下去呢引起的傷害更大,所以呢你要負責任,要賠80%,別人呢只要賠20%,那這個就是屁話。因為呢我們看到呢安全速度的前提是什麼?採取適當有效的行動去避免碰撞,所以沒有碰撞的時候,是安全速度。有碰撞的時候,即使你是兩節一節0.5節再慢的速度,你都不能稱作什麼安全速度,因為呢你已經造成了碰撞,你在水面上在等領港,沒有速度,可是呢發生碰撞,你就不是安全速度,即使你沒有速度。
怎麼講呢,因為你其實是停在水面上,看到有船來撞你的時候,你也是可以打倒車,建立到退速度來避免碰撞,如果你沒有打倒車倒退,你只是停在那裡,那你這個速度,還是引起碰撞,所以你也不叫安全速度。或者是呢有船要來撞你,啊剛好你有一個速度,把你的船開走了,他想要來撞你,也沒有撞到,這個呢也叫安全速度。所以發生碰撞的就是不安全速度,沒有什麼高低大小進車倒車,不發生碰撞的都是安全速度。
不能了本末倒置,規則呢寫得很清楚,那立法的原意,當初設定避碰規則的意思呢,也是要大家呢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去避免碰撞的,這個在第二條裡面的,也是有詳細的規定,好我們的講到這裡。
RULE 6 - Safe speed
Every vessel shall at all times proceed at a safe speed so that she can take proper and effective action to avoid collision and be stopped within a distance appropriate to the prevailing circumstances and conditions.
In determining a safe speed the following factors shall be among those taken into account:
By all vessels:
The state of visibility;
the traffic density including concentrations of fishing vessels or any other vessels;
the maneuverability of the vessel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stopping distance and turning ability in the prevailing conditions;
at night the presence of background light such as from shore lights or from back scatter other own lights;
the state of wind, sea and current, and the proximity of navigational hazards;
the draught in relation to the available depth of water.
Additionally, by vessels with operational radar:
The characteristics, efficiency and limitations of the radar equipment;
any constraints imposed by the radar range scale in use;
the effect on radar detection of the sea state, weather and other sources of interference;
the possibility that small vessels, ice and other floating objects may not be detected by radar at an adequate range;
the number, location and movement of vessels, detected by radar; the more exact assessment of the visibility that may be possible when radar is used to determine the range of vessels or other objects in the vicinity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