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八章:让路船的行动
第十六条让路船舶之措施
凡依规定应避让他船之船舶,应尽可能及早采取明确措施,远离他船。
让路船在开阔海域 对单一目标转向避让。
当两船存在碰撞危机时,让路船有义务让出直航船的航路。让路船不可以做出,会使直航船困惑的措施。在开阔海域,海面宽阔且所有船都在以全速航行时,让路船应在4-6海里的距离,向右转向,并使本船对准直航船的船尾。把直航船的相对方位,保持在让路船左船头,让路船在不影响直航船航行的情况下,可以一步步转回原始的航向。
让路船在限制水域 对单一目标转向避让。
在限制水域,让路船可能没有足够的水域空间,转到对准直航船船尾,或者这种操作可能导致另一近迫局面的产生。让路船应该在4-6海里时,采取右转至少30°的行动,以便直航船能明显察觉到。这是一般的说法,避碰书上的建议,如果 让路船在4-6海里时,右转角度不到30°,此时让路船的船长大副,不免开始焦虑,因为转向的角度,比建议值少20度。读者不健忘,依本书前面的分析,这句话应该是,让路船在4海里时,应该采取右转至少5°的行动。这是避碰的底线。通过观察直航船的方位变化,让路船可以一步步转回初始航向。
同样的避让措施,显然四海里的时候,要避让的角度,比在陆海里的时候角度为大。见上面右图,同样的来船,方位034度不变,6海里避让的时候,要转到方位037度,在4海里的时候,却要转到040度的方位,才能通过直航船的船艉,这也可以看做,另外一种花开效应。
让路船在两船相距4海里时才转向,是不恰当的,也违反他的让路义务。但是在狭宰水道内,有时让路船根本就还在港区内,就要避让4海里外的直航船,那时船只可能还没有出防波堤,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。因为在限制水域,最大的顾虑就是,船只因为避碰的操作而搁浅。
搁浅发生的机率,比碰撞少,但是它有两个特性,对我们却是绝对的不利,
第一是搁浅的发生,百分之百是人为因素。船长绝对无法自圆其说,只有接收处分,丢掉工作或失去年终奖金。像COSCO BUSAN船长,直接限制出境,两年不能工作。
第二是搁浅发生的费用,包括修船与后续的污染清除,很可能是天文数字。对船长船员的处分,或是当做刑事犯的判刑,绝对比碰撞还严重。
所以我们更应该运用安全位置的观念?也就是通过较小角度的转向,把船只转移到较为安全的位置,以便后续的观测与操作。无立即危险时,最好的决定,应该避免把船带到,可能碰撞区域,或是利用时间差,让它船先行通过可能碰撞区域。一般航道的宽度少於本船的8倍船宽,就可以称为狭窄水道。本船8倍船宽是绝对少於两倍船长的长度,所以在狭窄水道里面,大角度的转向根本就不可能,也没有办法做适当的避碰操作。所以正确的选择,船只接近碰撞区域的航向,就变得非常重要。或者是说,如何选择本船的碰撞热点。
Once for All:在限制水域避让多个目标。
在交通繁忙水域,让路船避让的转向,可能会导致另一船只碰撞危机的产生,这时要采用多目标避碰的形式,大胆用舵,小心用俥,避免所有可能的误解。让路船的转向行动要大胆,如同上面的右图1号船,同时要让2号3号4号5号四条船,同时解决了3个碰撞的热点,如果他的船速是20节,每一点是6分钟的船位,所以两点间的距离,是6分钟/两海里,各位可以用您的手指做分规,量一下壹号船离开原航线的正横距离是多少?大约是1.5海里对吗? 是不是本船的ETA就要慢4.5分钟才到领港站? 别忘了地球是圆的,实际测量海图的时候,对船只的到达时间,影响非常的小。1号东北向蓝色船只,必须避让2号与3号的被追越船,与4号5号的横越船只。所以一号船,在大约6分钟后,开始了转向的行动(WHEEL OVER POINT),并且一次转向至4号船只的船尾。但是在图上,可以看出一号船的转折点(BREAKING POINT),落后6分钟的位置,如果不懂,您还需要多了解船只的回旋特性。
在上面右图为雷达萤幕显示为相对运动模式。距离圈间隔为一海里。三种颜色的来船,以相同的时间间隔,标绘在萤幕上。如果本船保持航向航速,则相对运动曲线,如图所绘。红色船舶为横越船,与我船有碰撞危险,CPA为0。绿色和紫色船为追越船,绿色船的CPA大约半海里,紫色船的CPA大约1海里。如果本船向右避让红色船只,本船让的正横距离为半海里,本船可能与绿色船只,发生碰撞。如果本船连绿色船只一起避让,创造了一海里的正横距离,则可能与紫色船只发生碰撞。所以为了安全起见,我们就是一次避让到紫色船只的船尾方向,然后再视横越船的动向,慢慢回到原航线上。为避免他船对本船行动的任何误解,我船应转向至紫船船艉,同时清爽的让开三条船。要同时通过三条船的船尾,需要原航线最少一海里的正横距离,最好是1.5海里的正横距离。
为了避免与所有来船碰撞,有效的方法是把所有相关船舶,当成一条大船对待。拥有最小相对方位的船(绿船),看成大船的船头,拥有最大相对方位的船看成船尾(紫船)。
由这三条船的相对运动线来看,相对运动线与相对方位似乎是有些关系,红色船的相对方位不变,相对运动线就像一把利剑,直插本船,CPA为零。所以我们可以接受,以相对运动线来决定碰撞危机与CPA,却对相对方位的变化无感,是不是很奇怪的事,当然责任并不在各位,只是我们长期被欧美国家的观念所误导了。
安全水域:在限制水域避让多个目标。
新加坡海峡可能是世界上最繁忙最复杂的水道,经常会发生碰撞的事故。请见下图,我们以新加坡港外侧为例,本轮为向东航行,航向064度,在接近新加坡领港站时,可能有船出港,也可能有船进港。所以在这水域有可能遇到左舷的出港船,与右舷的小货轮要进港。左右舷都有船时,如何安排我们的避让优先顺序,就是我们在这里要探讨的。
首先;我们应该要知道安全水域比安全船速重要。因为位置对了,所有的碰撞热点就避免了。如果只是单纯地减速,就算我们的速度再慢,还是会到达碰撞热点。只要有碰撞热点,就可能跟其他的船只,产生碰撞的危机,这还是其次,最重要的是,本轮可能会进入左右都有船的口袋圈,那才是哭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的惨事,到了此时,保证所有在驾驶台上的人,都会血压升高,头晕眼花,如果再发生碰撞,就不能确定,谁会发生僵尸反应。见下面左图,速度向量设为9分钟,用以确认可能的碰撞热点,时间允许的话,船长应该先检视本船的未来船位与现在的航向,本轮是否正航向危险的水域,如果是的话,应该即时作出调整,再做后续观测。
安全水域避碰规则有提示,只是没有说的很肯定,任何船於实际可行的时候,应尽量靠航道外侧航行,远离分隔线。尽量靠航道外侧航行,就是尽量远离碰撞热区。本轮确认可能发生的情况后,下面右图ARPA,速度向量设为6分钟,只要向右舷先转10度到074度,神奇的是,右舷的碰撞危机就解除了,可是别高兴的太早,左舷的1号船本来可以过船头的,现在又有碰撞危机,我们可以有两个假设,他会让路,本轮保持航向074与原航速,他不让路时,本轮就必须减俥停车或倒车,如果本轮继续向右舷转向,可能使本轮冲出航道搁浅。后续就是要知道他的意图,目测他船艉相对方位的变化,或是使用ARPA的相对方位线来确认。
总之,先转向至安全水域,航道外侧以避让右舷直航船,这是本轮的义务,也是避免本轮进入无路可退的境地,如果左舷还有碰撞危机,对左舷横越船来讲,减速是对本轮最安全的避碰方式。如果我们以避碰的优先顺序来说,左舷的1号船是碰撞距离最短的船只,应该是优先避让,在现在的情况就是本轮应该保持航向航速,让他通过本轮船头,如同下面左图一般。那是本船安全没有顾虑的时候,可以这样做,本轮保持航向航速有安全顾虑,我们就应该先求自保。
见第三图,本轮向右转向16度至080度,可见左舷1号船可以通过本轮船艉,右舷船没问题,2号的小船有待观察。由此可见,及早明确的行动,可以解决很多的问题。
减速:在限制水域避让多个目标。
当本船转向措施,被海域空间所限时,应该采取另一种避让的观念,增加时间差的避让措施。操舵是用来改变本船航向,来避开可能碰撞区域。如果DTC碰撞距离少於7倍的船长,仅依靠用舵来避让,可能导致另一个相互逼近的情形。用ENGINE SPEED 减速,能使我们得到更多的时间,让其他船在本船之前,通过可能碰撞区域,产生两船在不同时间,通过相同的可能碰撞热点。
如果无法在限制水道内,大角度的转向以避碰,
主机转速应当减到,仅能维持舵效的程度,以使用最大的速度减小量,得到最大的时间差。(螺旋桨顺桨,自然减速法)
如果初始速度很快,DTC碰撞距离又不够用来减速(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减少速度),船舶应当用左右满舵停船法来减速,迫使速度降下来。(利用回转时,船体的阻力,来强迫减速)
如果初始船速很慢(5节以下),车令应当用“CRASH ASTERN”,来得到更多的时间差。(强制倒车法)
避开可能碰撞区域,增加反应时间,可以通过减速来实施。
上图所绘,为应急操船的方法:减速或者停车。
当船在全速航行时,没有比满舵回转,减速效果更好的了。
当满舵回转时,回转动力产生的漂流角,使整个船体在水中的动作,像一个巨大的舵板在挡水。
利用船身与船只的前进方向的不同,产生的阻力来煞俥减速。
船速可以在船艏向转过90°时,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二,
并且在6-7倍的船长距离内把船停住。
在限制水域遇到的问题是,本船没有足够的空间来转向,所以要通过减速来避开碰撞危险,使用大角度转向来减速的措施,是不适合限制水道的。
满舵转向减速的另一个缺点是,我们不确定何时回舵,和舵角回到多少,可以到达我们想要的航向,也就是对回转速率,对船只的运动,可能会失去控制。
转舵避让,是我们在考虑,可以同时减速和控制航向的优先措施。是否有足够的回旋空间,取决於海面是否宽广?一般转向的角度越大,则减速效果越明显。
另一种讲法,到可能碰撞区域DTC的距离长短,是采取多少舵角与航向改变的决定因素。通过研究Z字型减速操船的回旋性能(第六章),使用满舵,做Z字型减速操作。
我们使用的满舵,真正舵效可以确定的,只有前面三次,因为那时船只还有前进速度。
第一次是左满舵(使用红色船身代表用左满舵),当船只前进两倍船长以后,船头回应左舵的使用,开始向左转向(刚刚有向左的回转速率,这是船只到了转折点)。
到达船头的转折点,这时应该立即压反向的满舵(也就是右满舵:使用绿色船身代表用右舵),并且把车速减半,这是第二次用舵。第二次满舵的舵效,同样也需要两倍船长距离的前进,才会开始回应舵角,
等船头开始向右转(向右转折),应立即压反向的满舵(也就是左满舵),车速减到4分之ㄧ。
前面三次满舵(两左一右),船只的前进速度,已经减下大半,舵效跟著减少。
这时要使用左舵,还是右舵来维持船艏向,就要看风向水流的作用力来决定,以保持航向的稳定 (使用红绿各半的船身,代表舵角未定)。
我们知道每个舵令的舵效,需要2倍船长的前进距离,才会开始转折。
第一个满舵舵令,会决定本轮最终的轨迹,与左右舷剩余空间的大小?
第二次满舵舵令,开始转折时,船艏向已经超出原航向20-30°,
第三次用满舵,要把本船稳在原航向。
当本船每次用舵时,主机的转速应该相对减半降低,
通过三次同时减车和满舵,本船可以在快速减速到微进车(dead slow ahead),同时又可保持舵效,维持在想要的航向上。
通过上面左图所绘,满舵转向需要4倍船长的前进与横向距离来完成。Z字型减速操船,可以在一倍船长的横向距离内完成。Z字型减速操船需要更多的进距(6-7倍船长),来完成减速。使用这些措施,来降低让路船的船速时,让路船的当班船副,应时刻注意是否有足够的空间(横向距离),可以完成相对的操作,并及早采取措施来完成。
右舷没有足够的空间,避让多目标船
对於4海里以内的直航船而言,让路船的Z字型减速操船是一团迷雾,可能对直航船,造成不必要的恐慌。举上面的多目标情况为例;如果右舷没有足够的空间避让紫色船(最右边的追越船,CPA1海里),本船可以有三种措施。
单纯的减速行动;相对方位线的变化趋势
第一种是仅仅减速,而不做航向的改变。
红色目标的相对方位线,本来CPA为零,因本轮的减速,而向本轮前方转折,使红色船只通过本船船艏。
绿色船本来船速较本轮为慢,其初始航向是穿越我船的航向线,这种情形在相对运动测绘上,相对方位线会越来越近,CPA原来为半海里,因本轮的减速,而向本轮前方转折,使其CPA降低为零。
紫色船本来CPA为1海里,因本轮的减速,而向本轮前方转折,使紫色船只CPA小。
当主机速度降低时,海面上的各轮,相对方位线都是,向本轮前方转折。原本会通过本轮船尾的船只,可能因此变成具有碰撞危机。原本具有碰撞危机的船只,可能因此变成会通过本轮船头。这是我们在考虑,减速行动时,应该有的预感。减速对横越船有立竿见影的效果,对追越船效果较差。
先减速 再向左转向 次第操作(右舷没有足够的避让空间)。
第二种选择是本船先减速,减速保证给红色船(快速船)通过船头,留有足够的时间差。这是本轮所采取的,为避免首要碰撞危险红色目标船,而采取的最主要措施。并且向左转向,对於次要碰撞危机,绿色目标船的碰撞危险,通过向左转向,来产生安全的横向距离,来避免绿色目标船的碰撞(新的航向,可以选择与绿色目标船航向一样,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讨论过了)。减速伴随著转向(用满舵去转)可联合使用Z字型减速操船,来进一步的降低让路船的速度。
向左舷360°转向。
第三种选择是;当班船副,在左舷海面有足够水域,没有其他船只的情况下,左转360。
这种转向,可以使本船回到,几乎是转向避让开始时的位置。
转360°所需要的时间,一般为20- 40分钟。
转向不一定从头到尾都要满舵角转,当班船副,可以根据当时情景和船舶的稳性状况,来调整回转速率。
使用的舵角大小,决定了我们完成转向,必要前进距离的大小,一般为1海里或7倍船长。
这种操作,需要多一点的时间和更宽广点的海域来完成。
在此例中,要注意转过360°后,我船可能与绿色目标船,可能再度发生碰撞。而且这是真实的案例,某轮
在做避碰操作时,使用了手操舵避让,
在回到原航向后,没有转成自动舵模式,
把舵角留在左舵5度,
经过三四十分钟之后,船只转过360度,又撞上了已经避让过的绿色追越船。
在这三种选择中,单纯地减低船速,也许是最单纯的行动,但必须适合现场的情况。所以第二种选择,先减低船速,避过主要目标,再向左转向,避过次要目标,次第执行,以争取时间与空间,也是可行的方案。至於第三种向左转向360度,需要宽广的水域,漫长的时间,通常都是,最后不得已的选择。应该要极力避免,因为在漫长的回转过程中,很可能会与其他方向的来船交叉相遇,或者失去回转速率的控制,再回到原航向时,已经不是原来风景,所有船只的碰撞危机,都要重新评估,船只等於又回到碰撞的热区。
安全速度
第六条安全速度
各船应经常以安全速度航行,俾能采取适当而有效之措施,以避免碰撞,并在适合当前环境与情况之距离内,能使船舶停止前进。
在多目标情形中,唯一不变的避碰条款,就是安全速度条款。
所有船在任何时候,都应当以安全速度行驶。
如果交通状况不能清爽,本船唯一的选择,就是使船减速。这会使我们有更多的时间,对当时的情形做出判断。
如果到可能碰撞区域POC的碰撞距离DTC还足够的话,仅仅停车,并且保持原航向,可能也是避免碰撞的唯一选择。
一旦主机已经停车,在我们的观念中,会清楚的认为,我们希望利用时间差的方法以避碰。
延后碰撞的时间,能做什么用呢?
我们又应该观察哪些事项?以确认碰撞危机,是否解除了。
他船能否通过我船船首?在交叉相遇情形中,意味著他船的相对方位,应该减小到零。
当本船停车后,如果相对方位变化,依然不明显,就表明两船之间的距离太近,并且碰撞危机依然存在。
速度的减慢,等於对地的减速(SPEED OVER GROUND)是一个缓慢的过程,因为船只还在水中滑行。
船只的设计,本来就是要减少船体在水中的阻力,这就是意味著;越好的设计,船体在水中的摩擦力就越小,减速的效果就更慢。
所以主机停车,只会减慢船速,不会让船停止前进。为了尽快的减速,利用转向减速是有必要的。
更有效的减速
左右满舵(Z字型)减速操船,是应急操船的一部份,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过,本船向左右回转,没必要超过原航向30°角度以上,或者导致另一目标逼近的局面。
也可以用於,航向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形下,来达到减速的目的。例如,在最初2倍船长的前进距离内,利用转向的趋势和船艉侧踢,也能帮助减速。此种操作,
可以通过给舵工,左满舵或者右满舵的舵令,
并要求其操舵稳定在,初始航向±5/10°的方法来完成。
船长在给出舵令或者航向之前,应检查其他船的动态,来决定向那舷操舵,可以得到更好的最终位置。
在可操作水域较狭窄时,这是个很重要的观念。除了停车和紧急倒车,我们仍然有左右满舵减速的方法来避让。下图所示,M.V. Alexandra 1并不是用左右回转来避碰,而是用来减速,接近领港站,如左图2340时,该轮速度为两节,如此应该可以叫做安全速度,因为到2442碰撞时,该轮只有前进一个船长的距离,但是这一个船长的距离都是在航道里面,这就造成碰撞的不可避免,因为它是在一个碰撞的热区。这就印证前面我们提到的一个观念,安全位置的选择,远远比安全速度重要。
让路船的避让效果
让路船的避让效果,目的就是使直航船的相对方位,减小为零。
直接转向至直航船船的船尾,是达到这一目的最有效的手段。
如果海域不够宽广,右转至少30°是海事法院给出的结论。
这30°的转向是否可以达到让清直航船的预期效果呢?恐怕海事法庭也不清楚,右转30度的效果,是与本轮的碰撞距离DTC有关。
当航向改变以后,直航船的相对方位,必须保持继续观察。就像上一章的计算一样,
目标相对方位在4海里时要变化5°,
目标相对方位在3海里时要变化7°,
目标相对方位在2海里时要变化10°,
目标相对方位在1海里时要变化20°,
来让清可能的碰撞区域(2倍船长距离)
最小的转向角度需求,来让清可能碰撞区域,和上表的数值是一样的。
如果本船只采取了最低必须的转向角度(避碰措施;当然这是没有足够的水域,不得已的措施。或是用狭宰水域,安全船位的观念,见第六章正确的选择,船只接近碰撞区域的航向),直航船会刚好通过本轮船头,并且会拉长两船相遇,与最后清爽的时间,换句话说,也就是延长了操船者心理压力的时间。
话又说回来,直接转向至直航船船的船尾,是达到这一目的最有效的手段,也是疏解压力最快的方法。
压力的大小,与现实的状况无关,而与操船者的技术能力成反比。也就是有经验有技术的人,对於同样的操作,有更正确的判断与信心。换句话说,如果你操船避让的时候,感到有很大的心理压力,那就是因为不确定性,产生的恐惧,如果只是不熟练,压力还比较小,因为你有知识,没有经验。知识告诉你,这是正确的操作,你的等待是作确认的动作,以便养成你的技能。如果你的专业知识不足,就没有技能可言,更不知道要怎么办?这时焦虑紧张压力恐惧,不一而足,海上的日子就会度日如年。那就是我狗脸岁月的写照,那些年以压力为常态,还为自己顶的住压力而骄傲,那是对生活的误解。
在近距离避碰
对於一个远距离固定的目标,本船船艏向改变70°,会使目标相对方位变化,等於正好70°(想像本船对著太阳转向的方位观测)。
在本例中,本船的航向改变为70度(绿船000度到黑船070度),在回旋圈内的绿色浮标,相对方位接近於不变(右舷60度);
而在回旋圈外的红色浮标,方位变化为55度(右舷35度至左舷20度)。
在本船回旋圈内的固定目标,代表的是近距离的目标,目标相对方位几乎不变。
在回旋圈外的目标,代表的是远距离的目标,相对方位变化大於回旋圈内的目标。
这种差别存在的原因,难道是本船一转向,全世界的物体,全宇宙都跟著扭曲变形了吗?不是的,这是因为船舶回转的轨迹,不是在原地回转,而是以4-6倍船长为半径的曲线,进行回转。同样是固定目标,本轮回转后,目标相对方位变化的差异,是本船与固定目标间的距离所造成。
当本船停车或转向后,不论目标船做了何种操作与运动,如果目标船的相对方位变化,依然不明显,就表明两船之间的距离,正在逐渐接近,并且有碰撞危机。可以对照上图的绿色浮标,本轮向右转了70度,结果只有更接近。现在我们已经有充分的讨论,可以证明相对方位的变化,就是是否会发生碰撞的唯一指标。
让路船是否可以清爽直航船的船尾,取决於两船间的距离。
一旦目标船进入本轮4-6船长的回旋半径中,转向;主机停车;或是倒车避让,都已经失去了意义。碰撞是无可避免,只是轻重角度不同而已。所以,
在避碰行动的采取上,两船间距离的判断,是非常重要的因素,及时行动是操船的艺术,表示你对操船技术的掌握度,留出可以潇洒自如运转的空间。
当让路船已经清爽直航船船尾时,让路船应该保持这种态势,把直航船始终摆在左船头,并逐渐走回原航向。
这种措施,在避免碰撞时非常重要,尤其是在交通繁忙区域,直航船有可能随时采取行动,以避让在其右舷的船只。无论如何,不管我们采取的措施,是多么的仓促,舵角使用多大,一定要注意回转速率的大小,维持在可以控制的范围,这是操船的技术,以避免发生二次碰撞。本轮在甚么样的回转速率下,会失控。见第四章,Z字型减速的操船测试。
回转速率与压反舵时间点的关系
现在让我们来看看,一个通常的场景:由上图的相对运动测绘可见,本船发现近距离,一条沿岸航行的红色船只,存在有碰撞危险,而且附近还有其他的直航船,都可能采取不确定的操作。各轮的相对运动线,是判定本轮应该采取行动的一个依据。图上三条船,两条CPA半海里,红船有碰撞危机。留给本船采取行动的操作空间,大约是半海里左右。
大致讲来,停车是避免任何危险都适用的方法。
但是,船并不是在主机停止后,螺旋桨就可以立刻停下来。采用Z字型减速的措施,对避碰来讲,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这种操作,可以通过下左满舵或者右满舵的舵令,来启动转折点,并且要求舵工将航向,稳定在初始航向左右5或者10°的航向上,有经验的舵工会在船头转折时,立即压反舵。
如果下了满舵的舵令,也要密切关注回转速率,回转速率的变化量,会受不可抗力,风向水流的影响,即使在紧急状况下,使用满舵,也不能疏忽对回转速率大小的检查。
检查船的回转速率,同时可以提供我们,一个很好的采取反向满舵的时机,
因为第一分钟的前进距离,对一条20节航速的船只来讲,大约是600公尺(大约两倍船长)的距离。使用满舵,经过这段距离后((大约两倍船长,约一分钟),就是船头开始转折,舵效与回转开始的距离。船头开始转折时,要立刻使用反向的满舵,以停止继续回转。
由第一分钟后到两分钟,也就是在2到4倍船长的前进距离里,使用反向的满舵,船头先开始向第一个满舵方向回转,然后反向的回转,并逐渐回到原来的航向上,虽然船位已经不在原来的航线上。
回转速率可以提供我们一点线索,在预定的航向前几度? 就应该压反向满舵,以便把船只稳定在我们需要的航向上,以让清危险。如同上图,红色船只的相对方位为右舷12度,本船意欲右转25度,一次让过红色船与黑色船只(相对方位同样为右舷12度),让这两条船通过船头。
船长下令右满舵,舵工覆诵后,
船长观察舵角指示器,是否打的是右舵?
船头是否开始向右转折?
回转速率是多少?如果是每分钟10度,在船艏右转到15度(25度-10度=15度),是不是要先正舵(MIDSHIP)? 还是要直接下令,打反向的左满舵?
如果正舵以后,回转速率是持续增加呢?还是逐渐减少?这与本船的回转性能有关。
如果回转速率是持续增加,由每分钟10度增加到每分钟13度,本轮意欲右转25度,在右转15 度以后,船长才下令左满舵,显然是太晚,因为本轮会越转越快,应该提早回舵,或是压反向满舵(尤其是慢速的胖船)。
如果回转速率是持续减少,由每分钟10度减到每分钟7度,5度,3度等。本轮意欲右转25度,在右转15 度以后,船长下令左满舵,显然是太多,因为回转速率会自动归零(高速船)。
船只的回转性能,因船而异,船副平常航行班时,就该细心体会,因为这种船行,可能作一辈子。由此可见,回转速率越来越大,就该越早压反向的满舵;回转速率越来越小,越晚压反向的满舵。我们要取回转速率每分钟几度,就要在几度前压反向满舵。一定会有一个比例。每一条船都会有不同的比例,这就要留给船长去观察,并决定回转速率与压反舵时间点的关系。
本船是否是在安全的位置上? 决定后续避碰决策的成败。
如果船长能确认,红色目标为沿岸航行船只,并且船的长度只有50-60米。这种船长相较于本船与黑船半海里(930米)的可航水域,则余裕水域为930- 60x2(120米两倍船长)= 810公尺,相对於40公尺宽的船来说,还有20倍宽度,对本轮操作运转,还有些空间,可以从黑船与红船间通过,但是这是错误的想法。
810公尺对40公尺船宽的船来说,是足够安全通过,不受船只间正横的相互作用影响,810公尺对320公尺长的船只来说,是不够其3倍船长的回转半径,如果要做大角度的回转避让,反而容易出事。同样的距离810公尺,对想从两条船间安全通过的船只,是足够宽,但是对已经在碰撞航线上的船只来说,想要利用回转制造出一些正横距离,却是没有足够的空间。现在我们再看看上图,固定距离圈为一海里,
在位置二时,也就是3海里前;船长决定避让横越红船,向右转向对著位置二的红船船艉航行,会与黑色的被追越船越来越近,这是一个顾虑,大家都知道。
另外一个顾虑是,本轮的回转半径,需要6-7倍的船长,才能产生足够的正横距离,这就需要等到本轮航行一海里以后,才会就位到本轮预计的正横位置,见右图因为转向的时间担误,对著位置二的红船船艉航行,等於是去撞黑色的被追越船,为了安全起见,只好再度右转,向黑船船艉转向,而让清所有右舷目标船。
参考第六章安全位置;无立即危险时,最好的决定,应该把船带到避免可能碰撞区域的最安全位置。
通常本船只要让出直航船的行进路径即可,现在右舷有两条直航船,我们就要有POC碰撞空间与回转半径的概念,碰撞空间是避碰时,所需要的正横距离,回转半径是避碰时所需要的前进距离,尤其是在避让多目标航行时,取得最安全位置,才能保障本轮操作的安全。
现在的问题是,本船是否是在安全的位置上? 决定后续避碰的决策。
让我们再看看前面的3连拍,我们的危机感又加深了一层,原来安全位置不是随手可得,第1图本轮航向064度,虽然是只有两个热点,但是左右船只太多,不能保证各轮的动向,是否保持稳定,因为对他船未来的航向航速的不确定,船长要同时注意左舷的出港船,与右舷两条横越的直航船。危险啊!
前面我们讨论过,3分钟的速度向量线,可以作为回转半径的参考线。左一图ARPA速度向量设为3分钟转向080度,这是在考虑是否有足够的回转空间。这是考虑本轮的脱身之计,前面已经讨论过了。
如果本轮一开始就在航道外侧,如图二,就会有不同的风景,此时速度向量为6分钟,还是有两条船动向不明,当然左舷的船,很可能是要东航,过了分隔线,就会向东转向。此时,只要把速度向量再设为9分钟,如图三,则一切都清楚了,这两条船都是落后本船。此时,是不是很怀念以前,ARPA都是用硬体开关,那个向量钮把它转一转就好了。
如果不得已,要从两条船中间过,本轮避让行动不能太大,以致减小了和直航船(黑色)间的水域。所以避免与两船碰撞的方法,不但要会控制,船回转的速率与方向,还要对船只回转后的空间位置,有一些概念,;
与沿岸航行红船保持尽可能小的安全距离通过(例如120米两倍船长),尽量紧贴著他的船艉,本船就会有足够的空间来让开直航黑船(例如930-120=810米)。
紧贴著红色小船的船艉,保持最小距离通过的操作,是通过对船舶回转性能;和回转速率与方向的充分了解。
实务上,还要考虑红色小船是否有停车的可能,造成本船进退不得。一般来说,
渔船追著渔场转向,收网放网时,航向不定,航速多变。
补给船与小型工作船,同常为定点航行,航向航速较为固定。
了解何种船型与他的作业类型,也是我们处境感识的一部分,平常要多注意观察。
目标忽然出现在一海里范围之内
上面讨论的是让路船的避碰行动,并且在整个过程中,目标始终互见。如果,由於某些原因,目标忽然出现在一海里范围之内,这种情况虽然不讨喜,但是也不少见,对於大型船只来讲,要考虑哪些操作安全的问题。
在这么近的距离内,一海里范围之内,本船只有两次有效的用舵时机,(一次满舵要有3-4倍的进距,船艏向才会改变90度,两次满舵需要6-8倍进距,才能完成)那就是,右满舵紧跟著左满舵;或者左满舵紧跟著右满舵。其他的用舵角度,可能只是浪费你的时间。这就如同是在作左右满舵停船法一般 (见第四章Z型减速操船) ,同样的操作,在第四章是做减速之用,在这里却是不得已,必须取出左右满舵后,本轮索取得的正横距离。我们可以参考船上所做的人员落水回旋圈的正横距离,来了解本轮满舵回转的特性,见下图,
第一个满舵,在位置零时,人员落水,向落水侧作满舵,利用船舵的舵板推力(SIDE KICK)来避开落水者,
第二个满舵,船头右转50度后,向另外一侧作满舵,
第三个满舵,船只开始向另一侧开始做回转,直到船艏向回到原航向相反180度的航向前,10-20度前压反舵,来稳定在相反航向上,以便慢速接近人原落水点,以进行搜救。
通过回旋半径的讲解(见第三章),当不同的舵角被使用时,船的位置会离开原航线不同的横向距离。人员落水时,使用第二个满舵的时机(在这里是右转到50度时),是经验法则,目的是在船只回到相反航向时,能够刚好到达人员落水点,以便救人。
在避碰时,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正横距离,以避开碰撞的可能区域。使用一个满舵所能产生的最大正横距离,就如同在做回转特性图一样,也是每条船上可以得到的资讯,IMO要求的战术直径(TACTICAL DIAMETERS)要小於5倍船舶长度,一个满舵,实际上可以得到的正横距离,依本船的长度而定。满舵360度回转,我们可能冒著回转速率大大,船只回转失控的风险,满舵360度回转实际上是,看的到吃不到,应该尽量避免。尤其是,本船回转的时候,所有的了望程序,都不是我们所熟知的,随著本船的船艏向不断的转动,本轮的可能碰撞区域,也是不断的变化,这些都是我们的技术盲点。能够避免,就应该避免。船只的回转性能受到外力的影响甚大,进车时向上风转舵快,向下风转舵慢,如果我们死记口诀,”右转50度后压反向满舵”,第一个满舵打下去后,在不同的风力来向,就会有不同的回转路径,还会产生不同的回转速率,这也是我们的技术盲点之ㄧ。
以能控制的回转速率为主,来作操船的标准
正确的作法是:以我们能控制的回转速率为主,而不是以转了多少度的航向,来作操船的标准(见下图),我们要以第四章Z字型减速操船测试的资料,设定一个本轮可以做标准操作的量化指标,所以这是笔者无法提供的数据,俗话说,平时多流汗,战时少流血。Z字型减速操船测试做的越多,能够测试出多少的船速,对应多少的回转速率?本轮就可能失控,无法用压反向满舵,回到我们的原航向。测试越多,船长对本轮的了解,就越清楚,警急时,不但不会失控,还能在平时测试时,就知道本船经由如此操作,可以得到多少的正横距离?
下面我们用船速15节,每分钟20度的回转速率为船长有把握的操船,作一个探讨反覆满舵避让的效果。同样3分钟的船位,反覆满舵后,
前进距离少了4个CABLES,大约是两倍船长。
正横距离多了4个多CABLES,大约是两倍船长,
前进速度少了3分之ㄧ,
船只的航迹,偏在以第一个满舵的一侧为主,现在本轮有了新的航线(紫红色)
第二个满舵也很难回到原航线上。
当然这些都只是,由例子中的图表,量出来的数据。各轮船上的真实数据? 要由读者本人去取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