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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:直航船的行动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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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:直航船的行动

第七章:直航船的行动.doc

第七章:直航船的行动

有效的避碰行动: 罗经方位有多少明显的变化?

直航船所采取的避碰行动,是依照避碰规则,分阶段进行的。

 一开始,当一船给另一船让路时(4-8海里),他船应保持其航向及航速。由避碰规则第五条了望,各船应经常运用视觉、听觉及各种适合当前环境所有可使用之方法,保持正确了望,以期完全了解其处境及碰撞卮机。

 当直航船行使其应保持其航向及航速义务时,了望条款依然适用。了望工作必须随时保持备便。

 依据避碰规则如驶近船舶之罗经方位无显著改变时,碰撞危机应视为存在。真方位的变化是判断两船,是否存在碰撞危险的有效方法。

 当一船的航向和航速保持不变时(直航船),相对方位的连续观察,也可以用来判断碰撞危机。相对方位=真方位+/-船首向,假设船首向不变(船首向为一定值),则真方位的变化等於相对方位的变化量(相对方位的变化量=真方位变化量+/-常量)

碰撞危机的判断

我们来看上图,船首的碰撞分析。横越船的初始相对方位大约为左船首50º,此碰撞案例中,相对方位减少到零度,真方位的变化为增加50º。如果这50º的方位变化,发生在两船有足够的间距情况下,则不会碰撞。由此案例可知,发生碰撞时,

1. 两船间的距离为零。

2. 并且真方位的变化量(310度减到360度=50度),刚好等於相对方位的变化量(左舷50º到船首0º= 50度)。所以,要避免碰撞需要相反的条件,如有效的避碰行动,应具备下述条件:

在安全距离下,相对方位的变化量要大於初始的相对方位。

避碰规则规则第七条 碰撞危机

四、在研判是否有碰撞危机存在时,应考虑下列各项:

(1)如驶近船舶之罗经方位无显著改变时,碰撞危机应视为存在。

(2)虽驶近船舶之方位明显改变,碰撞危机有时仍可能存在,尤其当接近一巨型船舶或一组拖曳船,或逼近另一船舶时。

我们对於碰撞危机的观念,是由避碰规则来的,如下:

第七条第四项(1)是罗经方位有明显的变化,则不存在碰撞危险。和

第七条第四项(2)即使罗经方位有明显的变化,依然可能存在碰撞危险。

这一条区分开来,原因有二,当接近一巨型船舶或一组拖曳船,或逼近另一船舶时。。

罗经方位变化的观念,应该是适用於所有情况。为什么还会有四(1)与四(2)的不同,造成我们搞不清楚,到底有没有碰撞危机的情况?

关键是,近距离方位变化和远距离方位变化的情况是不同的,到底什么样的距离,算是近距离?什么样的距离是远距离?没有严格的界定,造成碰撞危机似有若无?可以参考第五章碰撞危机,所做的研究如下:

1. 目标的方位,如果变化有5度以上,且目标距离在四海里以外,几乎可以确定,此一目标无碰撞危机。

i. (目标距离四海里,方位变化5度以上,无碰撞危机。)

2. 一个远距离就开始观测的目标,如果到了距离4海里时,目标方位没有 5度以上的变化,此目标可能有碰撞危机。

i. (目标距离4海里,方位变化5度以下,有碰撞危机。为甚么不是可能有?

ii. 因为当值船副要取做后续确认的动作,目前要假定为有危机。)

3. 用6海里与4海里两次观测方位相比较,如果方位变化在5度以上,则表示CPA大於一海里。

4. 不论任何船只,在最小碰撞距离DTC下( 7倍船长前进距离),避碰的底线是24度的转向角度。

5. 换句话说,在最小碰撞距离DTC下,方位没有 24度的变化,就有碰撞的危机。

由此可见,四(2)的避碰规则,即使罗经方位有明显的变化,依然可能存在碰撞危险。

上述的第四点结论,实际上,就是在说明罗经方位有没有明显的变化? 这明显的变化是多少?方位变化的底线,到底是多少?与最小的DTC碰撞距离有关。

有一个观念”相对方位改变,不可以拿来做为碰撞危机研判的根据”

 由上图显示,当A船转向的时候,虽然B船的相对方位正在减少,但是并不能保证,不会碰撞B船。

 在右图显示出来,当A船转向的时候,B船的相对方位同样正在减少,却没有碰撞危机。差别是B船在A船的回旋曲线外,这是否表示回旋半径的轨迹外,就是安全距离呢?(有效的避碰行动,应具备下述条件:在安全距离下,相对方位的变化量要大於初始的相对方位。)

 不管B船是在A船的回旋曲线内 (如左图),或者是在A船的回旋曲线外(如右图),对直行的B船观测A船的转向,A船的相对方位改变,都不明显(把箭头方向反推回去),所以B船可以很合理的怀疑,A船有可能有碰撞危机。对直行船来说,使用相对方位判断碰撞危机,是合理的行动。

 另外在近距离的避让时,我们也需要考虑花开效应。直行船的相对方位变化(如B船),并不能保证没有碰撞危机。

任何船只在避让它船时,都应该要检查,本船的碰撞距离,够不够本船的7倍船长,即本船的回旋半径内,是否可以安全操作? 这是安全距离吗?

 如果本船的碰撞距离,不够本船的7倍船长,即本船回旋半径内,并不清爽,则表示相对方位的变化,已经不足以避免碰撞。(见上图A船)

 这时,若是还有4.5倍船长的前进距离,可以使用满舵,来完成大角度的回转。(至少30度以上,是不是?)

 否则应该注意,本船是否能及时停车,本船的冲止距是七倍船长吗? 当然不止。应该使用Z字型满舵停船法,去立刻减速与注意两船的实际距离,与花开效应。

 Z字型满舵停船法,应该先用那一侧的满舵呢? 是不是与它船相对方位变化有关?

 当接近超大船或小船在很近的距离时,一艘大船需要使用更大的回旋半径,才能做出避让空间。

 同样的,大船上的当值船副,应该知道,避免让任何船只进入本船的盲区,及早采取行动。(见第三章,蛇形回转)

 小船的当值船副应该知道,当你看不到接近船只驾驶台的窗户,基本上,你对大船而言,可能是不存在的,也就是说,你已进入了他的盲区。(下左图)

 小船的当值船副应注意两船的实际距离,与花开效应。230公尺大船两倍船长的死角与盲区,对50公尺的小船来说,回转空间还是很大的。对150公尺的小货船来说,就是不够。

 小船在近距离,接近一条大船时,需要知道当大船艏向对著你来时,如果接近船只的驾驶台窗户,与它船头货物重合,快要看不到时,你就危险了,需要采取措施自救。(下右图)

 小船在近距离,接近一条大船时,更需要特别的技巧来避碰(第六章,保持与目标船的船身相平行,是近距离避碰的关键),来消除危机。相对距离再近,也许两条船会产生相互作用。

碰撞点可能是在全船、船艏、船舯或船艉上的任何一点。即使我们已经努力了,碰撞仍然有可能发生,但是我们可以减少,碰撞造成的损失,绝对值得我们在这的研究。至少也不会留下任何灰色地带,像第六章的船长,开著20节的大船,可能碰撞时间还有6分钟,可能碰撞距离还有两海里,就已经在惶恐,拉警报(狭窄水道多目标避碰的操船控制)。为了减压,只能减速航行,或者更早12分钟/4海里前,就开始焦虑。

两船相遇,各阶段直航船舶之措施

第十七条直航船舶之措施

一、(1)当两船中之一船应让路时,他船应保持其航向及航速。

(2)直航船舶,当发现应让路船舶显然未依本规则采取适当措施时,亦可单独采取措施,运转本船以避免碰撞。

二、不论任何原因,应保持航向及航速之船舶,发现本船巳逼近至仅赖让路船之单独措施,不能避免碰撞时,应采取最有助於避免碰撞之措施。

当有碰撞危机时,这里有三个阶段,关於让路船和直航船,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避碰。

 在第一阶段(12 – 8海里) ,假若两船相距8海里以上,两艘船视为无碰撞危机,可依她们自己的需要来操纵本船。两艘船在她们的原来的航线上,可以任意转向或改变速度。

 在第二阶段(8 - 4海里),当两艘船的距离已经减至小於8海里,直航船应保持其航向及航速。直航船随意转向或减车,便有可能阻碍让路船的避让措施,所以直航船应保持其航向及航速。

 在第二阶段,直航船只要能确保两船安全通过,而让路船还未采取避碰措施,仍可以做她本身的操控(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条,当发现应让路船舶显然未依本规则采取适当措施时,亦可单独采取措施,运转本船以避免碰撞。)。

 在第二阶段,当让路船已经采取避碰措施时,直航船必须保持原始航向和航速(第十七条第二项)。

 在最后的阶段(3-1海里,少於4海里),假若碰撞危机仍存在,两船都必须采取最佳避让措施以减轻碰撞伤害。实务上,非常重视是哪一条船(未在第一跟第二阶段,采取适当的避碰措施),造成接近的态势(close quarters situation,也就是进入第三阶段接近的态势)。

第一阶段回转,本船操船空间跟时间的底线

如果有任何船只接近本轮,本轮的碰撞距离DTC少於一海里时,我们便需要采取必要的行动。这个一海里,并不是他船的距离,而是指本船要前进的距离”碰撞距离一海里”。一般船只的巡航速度,都是以公司规定的放洋速度航行,以规定20节的放洋船速计算,前进一海里需要3分钟,这个3分钟,即是ARPA显示幕上,可以提供的三分钟速度向量。

以操船来讲,我们需要知道的是,自己的操作空间跟时间的底线是多少?

我们需要的操作空间,就是ARPA上的三分钟速度向量。参见下图:左图为6分钟速度向量,海面一团混乱,右图为3分钟速度向量,这一条速度向量就像本船的金箍棒,左打周瑜,右打黄盖,无奈左右都有船,不能安全通过,但是我们知道,正船头的两条船是无关的,

 此时最好的选择,应该是立即减车停车,但是0.6海里,本船不太可能停下来(每圈固定距离圈为0.25海里),

 看来应该做Z字型满舵停船法,来立刻减速?

 那又应该先用那一侧的满舵呢? 右舷的水域似乎是比较空旷,而且右前方的船,3分钟后,并没有立刻的碰撞危机。

本船操船空间跟时间的底线,就是ARPA上的3分钟速度向量线。这样子我们才知道,本船有多少的距离与时间?可以合理行动去避碰。

航海者如果要判断,多少为安全通过距离呢?

 通过的船只,最少都要有一倍船长的距离。这样可以保证,无论采用船上哪一个部位,观测方位变化?都可以安全的通过。

 正确的方位观测,应该都是以他船的船尾方位为准。

 如果方位观测的参考点不对,即使观测者发现真方位的变化大於相对方位的变化,仍然可能存在碰撞危机。

例如,如果本船取他船船首,为观测方位的参照点,并且他船船首方位变化,大於初始相对方位(也就是说,本船已经清爽他船船首),但仍然可能与它船尾相撞。很明显,

 在近距离接近他船时,方位的变化,已经不能作为判断碰撞危机的唯一标准,

 需要考虑近距离时,两船船首和船尾间通过的余裕距离。

 实际上,在近距离情况下,对距离的观测比对方位的观测更重要,更能准确知道碰撞的可能。

就像船舶在港内掉头转向时,操船者要有能力判断,在回转过程中,船首与码头的最短距离,而不是码头的相对方位变化,以便对碰撞码头的危险,做出正确判断。回转虽然有快有慢,保持安全距离最重要,这也说明,正确估计距离大小的重要

第三阶段直航船,最有效的操舵避碰程序

如果我们为直航船,并且本船左舷方位的让路船,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让本船。当班驾驶员

1. 在10海里时,就已经开始注意来船的方位变化,尽管当班驾驶员,已经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方法去警告来船,

2. 在8-4海里时,还采取了5°-10°的小角度的航向改变,去调整接靠位置,以进入安全位置(这是规则所允许的,让路船舶显然未依本规则采取适当措施),

3. 但是在两船接近至只有两海里时,来船还是未采取明显的航向和航速改变,本船巳逼近至仅赖让路船之单独措施,不能避免碰撞,应采取最有助於避免碰撞之措施。

当班驾驶员决定采用最有效的操舵避碰程序,

 如果需要改变航向,要转几度? 25度以上

 在8-4海里时,最初的措施可能是右舵10°或者右舵15°,

 在”两海里”的距离? 航向需要改变几度呢?当值船副是否有概念?

7倍船长前进距离,避碰的底线是24度的转向角度。

 所以向右转25度应该足够了(因为目前还没有七倍船长等於2海里的船只)。

 如果有足够的海域,也可以买保险,考虑做30度,或者40度的右转。

 确认舵工是否正确的执行了舵令:

 当下达舵令后,我们应该检查舵角指示器,确认舵工是否正确的执行了舵令,

 并且感受船舶的倾斜(这是舵效的一种表现,也是处境感识的一部分,了解来舵的快慢)

 检查回旋速率的大小,有没有回转失控的可能?

 维持一定的回转速率:

 在船转到预计航向之前,先正舵以避免回转速率持续增加

 或是加大舵角以抵抗风压,维持一定的回转速率。

建议的回转速率,应该是在每分钟10度到15度。

 及时压反舵角,以稳定在新的航向上:

 这是操船的艺术之一,也是方便持续地观测他船动态的技术之ㄧ。

 海面上,也许不只一条船只,也有可能是在狭窄水域上,本船需要好好控制船艏向,做镰刀型回转,以避免搁浅。

 建议压反舵的角度,应该是在回转速率的两倍之上,

 使用压反舵的时机,是到新航向的前一分钟!刚好把回转速率归零。

 并且持续压反舵一分钟(两倍船长的距离),让船艏向能够在两倍船长的距离,开始稳定进入新航向。

 检查来船的距离:

快速检查来船的距离,因为这个动作,会影响接下来的操作。当我们采取任何避碰措施时,要把来船的距离牢记心中,不仅仅有海里的概念,最好还要精确到几个CABLE(十分之ㄧ海里)。

要把这种检查来船距离的观念,贯彻在任何操船过程中,注意它船船首和船尾。与本船的距离的变化。

电子海图与PPU可携导航器

我们有可能没机会,近距离体会船体各部的距离变化,然而,这种技巧,却是操船技巧中,最关键的要素。在港内,当领港登轮,并且接手操船时,我们更有机会去培养这种距离感。利用这个时间学习,会有两种好处,第一是船已经接近到,必须引起特别注意的地点(港内的空间狭小),第二是我们的操船压力,比平常减轻,可以更仔细的体会。十年前,正确的目视距离判断是领港的关键性能力之一。十年后,这种能力在港区,已经可以由电子海图ECDIS或PPU Portable Pilotage Unit所代替,

1. 即时显示GPS船位与电子海图

2. 随时测算船位与码头间相对位置与距离,船位的控制

3. 估计回转速率,控制回转速率,回转太慢,会减少船只可以前进的距离。

4. 估计前进速率,回转太慢时,应立刻把前进速率降低,主机的功率较拖船、头车为大。

5. 预测30秒与一分钟后的船位,可以采取措施,立即改正。

6. 估计回旋支点位置,方便决策。

所以现在的船长,在港区内调头,对距离的解读判断,已经不输专业的领港,因为有电子海图与PPU可携导航器可以参考。讽刺的是,现在有些领港,仍然不会或不愿使用电子海图,只会用雷达与目视操作船只,等到遇到恶劣天气时,目视与雷达的回迹不清楚,便会产生了问题。好在台湾的港口很少,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更少(基隆领港,曾因此拒绝开船),那是对不愿意用电子海图与PPU的领港而言。

反过来说,不会用电子海图与PPU的领港,对距离的解读判断,一定输给会用电子海图的船长,这样船长还会相信领港吗?当然不会。於是领港上船后,船长就请他坐壁上观,船长自己带,还有船用电脑自动解算,所有头车、主机与360度旋转的车叶(「吊舱式电力推进系统」(Azipod):船底的大型电动马达与螺旋桨安装在沉重的回转台上,能够360度旋转,提供任意方向的推进力),有如DP动态定位船一样(见附注),这种客轮可能有两部主机,五台横向推进器,操船还是交给电脑好了,因为控制项已经超出,人类工作记忆的极限;7项。领港乐的轻松,马照跑,钱照领,嘿嘿嘿,殊不知,这已经预告了无领港时代的来临。领港只会使用雷达与目视操作船只,都是旧有的工作习惯,没有进步,难免不会引起外籍船长的挑战。

有些船长还是保留原来的工作习惯,领港上船以后,就松懈下来了,没有培养对近距离的判断能力,也没有去仔细观测,电子海图上提供的各种资讯,同样也是不求进步,只有出问题后,才会被公司检讨,自己懊恼。台湾话说:有一好,没有两好。凡事都是有利有弊,ECDIS与PPU的出现,对新任的船长,有立即的帮助,可以立刻提供其所需要的资讯,对他没把握的动态,可以显示,如果显示的资讯有怀疑,可以立即与现场环境核对,当然久了以后,大多数船长会发现,ECDIS与PPU的资讯是对的,我们的怀疑是错的。那还要船长领港做甚么?直接电脑控制靠码头就好。

没错,风平浪静的时候,确实如此。但是,天候不好时,只有人力能够处理,最复杂的东西,比如船体的动态与惯性,现场的风力预测与其他的机具互动,在ECDIS与PPU的电脑模组,所没有规划的变数,如果电脑有多核心处理器,也许可以同时跑不同的模组。如五级东南风,与7级南风的靠泊模组不同,但靠泊时,大部分是五级东南风的平均风,谁知道快要靠上时,是不是7级南风的阵风在吹袭? 人可以听到风声,或看到旗子转向时,立即反应,电脑不行。ECDIS与PPU的资讯是由GPS的船位而来,一条船可以有300公尺长,50公尺宽,GPS的感应器能放多远?船体的动态,无法由GPS来反应与预测,这是一定的。除非是真的DP动态定位船上,装有船体惯性感应器,才有可能。

不管仪器再好,我们的基本知识与使用习惯,还是有一个养成的过程,这就是我们的挑战,与仪器无法取代的工作。就像ARPA与AIS的结合,似乎到了完美的地步,避碰还是得从头学起,半点马虎不得。

第二阶段回转的交互作用碰撞

由上面的图解,我们可以知道在转向避让过程中,虽然本船与他船的船位相同,但是在不同的回转阶段时,本船的动态相差很大。蓝色箭头代表本船船头和船尾的前进方向,紫色箭头代表船身实际移动方向。

 在回转的第一阶段,本船刚开始使用舵角,船头和船尾都还在原来的航线上,本轮可能会撞上他船的船中位置。碰撞以后,如果舵角不回到正舵或者压反舵左满舵,本船的船头就有可能将他船壳撕开,碰撞角度可能是她船的右舷60°度。

 在回转的第二阶段,本船船头通过转折点,开始转向,但船艉还在原来的航向上,由目标的形状与大小不同而异,船艉可能会撞击到目标船的船头,也有可能会刮过目标船其他部位的趋势。本船最好的选择,应该是力图稳定在与目标船平行的航向上。能不能操船将本轮的船艏向,转到与目标船平行,就像靠码头时,能够操船转向到,与码头平行的位置,就是我们的技术。这在第六章有详细的讨论。

由於距离相当近,两条船之间,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,相互吸引或相互排斥,也就是船头船尾间的吸力与推力。若发生相互作用,本船的主机,应该立即停车,以减少水下的压力场,减低这种相互作用力,尤其是在河道里面,发生碰撞时,两条船挤在一个狭宰水道内,相互作用对小型船的作用,非常明显,但是只有大船停车,才能解除相互作用。

碰撞有时是,由交互作用引起,超出了船长对回转速率的估计,增加了新的变数。上图为大船在布莱梅河道内追越,发生相互作用,小船被吸著走。当两船水下的流力场,开始交互作用,碰撞几乎是无可避免,但是不能慌了手脚,应该立即停车,减少流体的压力差。小船上人员的命运,这时已经是在上帝之手,驾驶台上的人员,应该抓住支柱,稳定身体,船头的人员,应该往后跑,保全性命。

第三阶段回转,操船避碰的感觉

在第三阶段,本船已经完全回转,本船几乎与目标船的船首像相同,如果本船能够把船稳定在与目标船平行的航向上,碰撞应该可以避免。一旦本船能够稳定在平行的航向上,两条船之间的距离,便应该更准确的观察,已决定是否要使用主机停车,来避免交互作用。

即使在紧急状态下,对本轮转向性能的了解,对於正确的操船决定,也是非常重要。除非是海上运补与内河航行,现在交互作用,很少会进入我们的脑海,也就是我们已经失忆了。

现在让我们看看下图,体验一下那第三阶段的避碰回转滋味。

 在下图中,红色线是观测者的船艏线。天蓝色是目标船船艏相对方位线,从00:08右舷35度(左图1)。减到01:00右舷15度(左图3),观测者会感觉到,船艏线的相对方位变小,目标船似乎可以通过船头,但是目标船船尾(绿色线)的相对方位不变,保持在右舷55度的位置,几乎一样,这就是花开效应,不要被船头的方位变化骗了。如果目标船船尾的相对方位持续不变,即使目标船船头的相对方位,可以通过本船船头,碰撞也是无可避免。因为双方的碰撞距离不断变小。(他船船艉相对方位几乎不变,碰撞似乎无可避免。)

 在图三01:00目标船船首相对方位线在右舷15度(左图3) ,在图四01:19中,目标船船首相对方位线在右舷20度,缓慢增加 (图三到图四19杪,15度到20度,增加5度) ,左舷目标船的船艉相对方位,也是缓慢增加,能够注意到船头方位变化的人,已经是100分,如果还能够注意到,船尾方位变化的人,就是神人级的,适合跑船。(他船船头与船艉,相对方位同时缓慢增加,碰撞危机似乎在缓解中。)

 在图四01:19,目标船船首相对方位线在右舷20度,到图五01:30中,目标船船首相对方位线在右舷30度,快速增加(图四到图五11杪,20度到30度,增加10度),目标船船尾的相对方位,几乎不变,感觉到船头开散,船艉胶著,船头碰撞危机似乎减少,船艉方位不变是危险的。

 在图五01:30到图六01:33,只有3秒钟,目标船船首的相对方位,几乎不变,但是目标船船尾的相对方位,缓慢减少,观测者会感觉到,船头碰撞危机不变,但是目标船开始变小,当然这是目标船在右转,所产生的效应。因为我们已经了解花开效应,现在又看到一种反花开效应,所以观测者会有一种解脱的感觉,碰撞危机似乎在缓解中。本船正从横越进入追越模式,所以保持与它船平行的航向,就是目前最重要的事。

请读者看著图片,想像一下,如果是真船在眼前,会是怎样的画面?

相对方位几乎不变的那一点,就是碰撞点

从图一到图六,有一神秘的紫色线条,以天上的一块乌云为方位参考点(黄色圆圈),不断向右舷方位移动,这是在告诉我们,本船左转的舵效,正在作用,可是这里不特别指出来,读者几乎感觉不到,本船避碰有没有左转,对不对? 所以结论就是,

不管本轮的舵效来了没? 本轮是否正在回转?

相对方位几乎不变的时候,就是有碰撞危机;

相对方位几乎不变的部位,就是会发生碰撞的部位,

让我们看看回转的三阶段对避碰观测的影响(自己用分规量一量吧):

从图一00:08到图二00:37,时间过了19杪,本轮左转了11度,应该是第二阶段

从图二00:37到图三01:00,时间过了21杪,本轮左转了20度,应该是第三阶段

从图三01:00到图五01:30,时间过了30杪,本轮左转了30度,应该是第三阶段,回转速率每分钟60度,10秒钟10度。

 观测紫色线条代表天上云朵方向,显示本船已具有左转之回转速率,

 实际测量前面20秒是每秒钟约0.6度,回转较慢,回转速率每分钟36度(从图一00:08到图二00:37),

 后面40秒钟,平均每秒钟1度,回转速率每分钟60度,真不是闹著玩的。

这也只有散装或油轮,才有这样的回转速率,货柜船是不太可能。最后半分钟,相对方位1:00时在右舷10度,1:30时在右舷40度,半分钟30度,回转速率每分钟60度,显示散装船回转性能很好。

 观测蓝色线条代表他船船头方向,

 从00:08时在右舷35度,减少到01:00时在右舷18度,相对方位缓慢减少,方位变化率约每分钟减少19.6度,

 他船船头在1:00时在右舷18度,相对方位最小,01:19时增加到右舷23度,相对方位缓慢增加,方位变化率约每分钟增加15度,

 1:30时在右舷30度,相对方位变化,半分钟增加12度,方位变化率约每分钟增加24度。

他船船头方向,相对方位缓慢减少,直到本船的回转速率,增加到每分钟60度后,他船船头相对方位缓慢增加,才离开本船船头,解除了碰撞危机。

 绿色线条代表他船船艉方向,相对方位几乎不变,都是在右舷五十度,不管本轮转的快还是慢,目标船是不是有右转,这是近距离的花开效应,

 但是这也暗示了,如果本船的回转速率不够快,最后的碰撞区域,就是他船的船艉附近。

 由於船艉的脆弱,除非本轮有把握,可以有足够的前进距离,满足回转半径的需求,不可以向右转向。目测一下距离,有甚么线索? 有看到目标船的船艉水痕,应该是只有一海里。

 前面的章节有提过,散装油轮这些载重船,因为船长船宽比与快速船不同,满舵时,2.5倍船长的前进距离,就可以转过90度。1.5分钟转了60度。

 由於本轮一开始就是向左转向,并且被逼到全速回转,若不是他船最后,及时右转,碰撞似乎无可避免。就是反花开效应不来,没发生时,唯一的选择是,准备全速倒车,虽然,我们也讨论过,时间不够船只前进6倍船长的前进距离时,只有紧急停车,也就是切断主机的燃油供应,等待螺旋桨转数,慢慢减少。减的是前进的主机吃力,没有实际的倒车力量。

 以本轮的平均回转速率,1:08时每分钟是平均36度,而他船船头相对方位是右舷35度,他船船艉方向在右舷五十度,若本轮向右转,要转到右舷50度方向外,也就是清爽他船船艉,至少也要90秒(1分半钟),还要估计用舵回转第一阶段的延迟,这种船至少也还要一倍船长的前进距离,延迟30秒以上,就是碰撞时间要有两分钟以上,才能够全速右转,否则右转只是增加碰撞的必然性。

 0:08时的他船距离,依笔者估计,还有半海里,不知读者估计是多少?

花开效应

下面的例子,本轮无回转速率,见远山的蓝线,他轮船尾方位不变,发生碰撞,可见船尾的方位变化是关键。

找出一船头距离的参考点

笔者做大副的时候,只要在船头位置备便stand by,作为船头团队的良好习惯,笔者都会选择一个显著物标,作为报告距离的参考点。有时笔者会分心在其他工作,而忘记报告距离给驾驶台,船长就会从驾驶台,用对讲机询问船头距离。后来,当笔者成为一名船长,笔者意识到,在船舶尚未离开码头,所有缆绳未解开之前,要选择一个甲板上的参考点来判断船头在哪里?这个船头参考点,可以由驾驶台的位置作起始点,看出去头缆与前倒缆间的缆桩做第二点来决定船头位置线,由这一条船头位置线经过的甲板上,找出一船头距离的参考点。

既使从驾驶台看不到船头的实际位置,我们也可以从船头距离的参考点与码头设施之间,相互距离的增加或减少,对本船的动态,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。对於船副来说,能够正确估计目视的距离,而且小心的注意距离的变化,对船长是很好的帮助。无论如何,船长如果能自行估计,船头与码头接靠动态的能力,更有价值。因为不假手他人的第一手资讯,才能培养我们的处境意识,对后续的情况,更能掌握,就像领港一样能干。

见下左图: 缆桩为黄色,船头带有头缆与前到缆,我们取横揽的缆桩位置,往旁边取绿色货柜的右后方柜角,为本船现在的船头距离参考点。等一下离码头原地掉头时,就可以估计出船头与码头的距离有多少? 细心的船长,可以与ECDIS/PPA比较,修正自己对距离的估计经验值。

见下右图。由原来的船头参考点与码头的水线,估计船头距离码头多远? 有时候,船从码头拉开了,船长才发现,开航时,忘记先找出船头参考点。无法对船头的距离,有一正确的估计。

本轮避碰操船的有效性,最好的指示

直航船避碰的操船控制,这似乎是第六章避碰操作的技术与艺术,所应该探讨的东西,事实上,我们上一章,也做过同样的题目,上一章是静态的探讨。这一章是动态的避碰操作,可能很多人这一辈子跑船,也没有这种惊险的状况。经由上一节本轮操船回转时,避碰的感觉,大家可以知道,即使本船在快速的回转,碰撞危机还是与目标船船艉相对方位的变化,息息相关,但是单一的例子,论点不能有效成立,这需要后续海事大学的学术研究,才能确定,事实上在模拟机上操作,也是显示出,同样的观察,

 不管本船是否有任何回转速率,只要目标船船艉的相对方位不变,本船就有碰撞危机。

 反之,只要目标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变大,目标船就有可能通过本船船艉。

 只要目标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变小,目标船就有可能通过本船船头。

本船不管是在回转的第几阶段,通过感觉它船船尾的方位变化,我们可以预判接下来所要采取的步骤。虽然不要使用相对方位,决定碰撞危机的迷思,已经快要100年了,在这边的讨论,却显示了使用相对方位,来判断碰撞危机的优越性,快速,准确,稳定。话似乎是说的太满,是不是准确?没有人知道,但是直觉上,我们知道是对的。而且快速回转时,每分钟60度,没有人不会心慌的,我们知道可以观测它船船艉方位变化,就像溺水时的木板,可以有个指标能预测未来,让我们可以更稳定的操船。快速更不在话下,因为我们是站在原地操船,不必依赖航仪。

观测它船船艉方位变化,应该是碰撞危机最有效的指示,也是我们在采取避碰措施时,对本轮避碰操船的有效性,最好的指示。当然,就像本书提到的,各项观念与技巧的养成,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。要从简单无危险,单船相遇的情况,开始观测培养我们的直觉。

 如果本船行驶的艏向在 的区间,则目标船尾的相对方位(红线),会慢慢的减少。指示出目标船也许有机会通过本船的船头,如果发生碰撞,可能的情况就是,本船会撞到让路船的右舷或船艉。

 这时最佳的避碰行动,应该是立刻减速,让它船通过本轮船头。具体的观测,就是目标船尾的相对方位,由慢慢的减少,变成快速改变,加速通过本船船头,尤其是横越船船尾方位变化,对船速的改变,最为敏感。但是减俥并不等於减速。

 如果减俥以后,目标船尾相对方位的变化趋势不大,那您一定用到了散装或油轮,这种小马力大屁股的慢速船。不要急,上帝还是公平的,这种船的回转半径小,

 回旋速率快,您可以左转,加速目标船尾的相对方位变化,以避免危险,您的挑战应该是,对本轮回转速率的控制,以便本轮可以稳定在新的航向上。

避碰规则第六条安全速度:各船应经常以安全速度航行,俾能采取适当而有效之措施,以避免碰撞,并在适合当前环境与情况之距离内,能使船舶停止前进。

 如果我们船艏向在∠COS的区间(090-100度),目标船船艉相对方位缓慢增加(蓝线),这表明目标船,有可能通过我船尾。最后的可能碰撞局面是,让路船碰撞我船左舷。

 除非让路船向右转向,让路船的相对方位趋向於不停增加。在这种情况下,最好的避让方法,是本轮向右转向,以增加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。

 如果右转而且过了原航线转折点,有了相当的回转速率以后,目标船尾相对方位的变化,仍然很慢,可能你就是进入了花开效应,右满舵应该不为过,稳定在与它船相平行的航向,以减少碰撞的机率与面积,也是我们该做的事。

 如果本轮没有及时回舵,压反舵以稳定在与它船相平行的航向上(通常是转过头的情况比较多),这时左满舵应该也不为过,因为您已经进入了,Z字型停船法的运用,左右满舵可以帮助本轮减速,前提是,你会操作,以前曾经使用过Z字型停船法。

在避碰规则第十七条直航船舶之措施:动力船舶於交叉相遇情势中,当发现应让路船舶显然未依本规则采取适当措施时,如环境许可,不应朝左转向,因他船在本船左舷。

 最危险的情况是,当本船保持稳定的航向的时候,目标船船艉相对方位没有任何改变。一般来说,相对方位的改变,很可能只有在碰撞的最后阶段,两船非常靠近时才会产生,但是又被花开效应抵销,造成碰撞。所以:本船是在这个可能碰撞区域的左边?还是右边?如果由我们目视相对方位变化的线索,来为我们指出在最后阶段,应该减速行动,让它船通过本轮船头,或是向右转向,让它船通过本轮船尾,避免碰撞的最佳行动方案,可能会无所适从?

如果对目测方位,无法确定目标船船艉方位变化,可以用ARPA来协助,以速度向量来判断该停车,或是该减速。当然这要再花些额外的时间,来确认目标的方位与距离,是否就是我们眼睛所观测到的危险目标,花这些时间,是否值得?会不会更焦虑?如何纾压? 其实也不难,保持与他船平行的航向,立刻向右转或是停车,都能改善情况,不是吗?如何决定时间够不够,要看本轮是否有足够的回转半径与碰撞距离,可以操作。

如上图2,如果还有时间,也就是到碰撞区域还有6分钟,本轮先通过可能碰撞区域时,如果不确定让路船的意图,应该右转,让它船追越。如上图三,目标船先到可能碰撞区域,本轮可以减速,让他先过。现在的ARPA只能做到,下面三图是ARPA上的速度向量指示,可能是3分钟,6分钟,9分钟,我们可以选择加长或缩短速度向量的长短。以便判断目标船与本轮的接靠态势。所以我们可以用速度向量箭头的连线,来做判断。

满城尽带黄金甲

见下图,满海面都是船只,危机四伏,进入口袋型包围圈,但是不要心慌,冷静看一下,,不要管那些虚线,只用6分钟的速度向量箭头来看,只有在本轮正南方的目标,有碰撞危机,其他船的是不相干的,本轮只要专心避让正南方的目标就好。

如果是避碰行动,就不能不知道他船的动向,上节提过,3分钟速度向量近似於,本轮的回转半径,

 左舷有小船,左转与目标船平行的航向,可能会继续接近左舷的船只(用眼睛估计啦,再此用红色虚线表示,但是不表示一定要用EBL才能确定,因为我们没时间),所以使用先向左转的Z字型减速法,先左满舵,等船头开始向左转动,再右满舵稳住左转趋势,可以快速减速。但是船艉右后方的被追越船,速度也很快,不容易摆脱,Z字型减速可能是羊入虎口,造成本轮重大海损,这是要绝对避免的。左转可以,但是要好好的控制左转速率,左舷的船不能有任何航向航速的变化。

 向右转还有空间,可以从目标船船艉过,也可以快速通过,右后方的被追越船。

 停车,右后方的被追越船,还没有通过本船船艉,本轮虽然停车,仍然有些余速,继续向前,有可能被后方船只撞到船艉。

当然,APRA的Trial Maneuver可以提供一些线索,搞清楚各个目标的碰撞危机,可能需要更多时间,才能确认各个目标的相对方位与距离。 以后的ECDIS会将AIS发送的CCRP位置,做出实际大小的船型,显示在ECDIS上,我们在观测ECDIS时,可以有更清楚的判断。

宽阔海域,小心用车,大胆用舵

 在宽阔海域,满海面船只,航向航速不定,采取大动作避让,小心用车,大胆用舵。(如下图英吉利海峡)

 目标在13海里外被撷取并测绘,本船不是直航船,可以自由运转,耐心观察目标船,有没有任何碰撞危机?

 目标在4海里外,直航船为确保两船安全通过,而让路船显然还未采取避碰措施,可以做她本身的操控,

 目标在4海里外,让路船已采取避碰措施,直航船必须保持航向航速,耐心观察目标船,碰撞方位有没有变化,不可以做其他的操控。

 最后的阶段(3-1海里,少於4海里),假若碰撞危机仍存在,两船都必须采取最佳避让措施以减轻碰撞伤害。

小心用车,意为减俥可能也没有用,可能为左舷的让路船,带来更大的麻烦,或是前船已过,后船又至,减无可减,见下图的黑圈,都是碰撞的热点,也就是两条船航线交会的地点,1号船一次避开了四个,3号船一次避开了两个,5号过了两个,过不了第三个,5号船就不能减俥,5号船减俥就会为2号3号船带来麻烦,小心用车。

大胆用舵,意为使用舵角改变航向与船位,避开碰撞的热点,两条船航线交会的地点。如果以本书的碰撞定义来看,就是以空间差的原理避碰(见第三章)。

受限制水域,大胆用车,小心用舵。

 在受限制水域,只有在特定地点,港口,领港站,船只密集的区域,才会有许多船在进进出出,采取小动作避让,大胆用车,小心用舵。见下图麻六甲海峡

大胆用车采取危机分散的原则,减俥一半,危机减半,减俥4分之ㄧ,危机剩25%。

 如果MAERSK KENDEL在3-4海里处,就采取大动作避碰行动,可能会导致与其它船只,形成紧迫的局面。大角度的回转,对其他目标的观测,容易失真。因为对碰撞结果的不确定性,产生的焦虑,使操船的稳定性失去控制,造成回转速率更容易失控,发生事故。或是像本例,闪闪闪,最后搁浅。

 如果我们在3-4海里处,采取小角度避碰行动,取得安全的船位,往他船的船尾方向调整,如果你忘记了,让我再告诉你,是4海里前5度的航向改变(见第3章),先期的行动,可以使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,去观测后续的目标,是否因为小角度航向的调整,而造成新的碰撞危机。

 在本例中,航道的一般流通方向是245度,此船采取的是257度的新航向,当然是因为前面0700的船位,位于对向航道内,所以调整回南下航道。问题是,这样的调整,浪费了3分钟时间,使得船长在面对4条出港船的时候,只有两海里可以评估碰撞危机,这是以目测而论,使用ARPA可以不受本轮运转的影响,判断碰撞危机。

 当我们怀疑本轮是否有足够的水域,可以从两条连续的同向船中间通过,可能的碰撞区域POC POSSIBLE AREA OF COLLISION观念,就可以用来评估,是否有足够水域。POC是一个直径700公尺的圆,大约是直径0.4海里左右,ACE DRAGON可以安全通过本轮船艏,KOTA DELIMA与BRIGHT PACIFIC间的距离是0.7海里左右,所以本轮只要避开KOTA DELIMA的船尾,就可以通过BRIGHT PACIFIC的船头,当然前提是各轮保持原航速航向,不确定时只能如此假设并等待,到两海里或更近时,再决定是否对让路船采取何种措施。

 0708时MAERSK KENDEL航向265航速19.1节,KOTA DELIMA的碰撞危机圈已经减半,她的船艉是安全的区域,即便是她忽然主机故障或是舵机故障,都不可能停留在原来的位置,所以我们可以尽量靠近她的船艉航行,设新航向为256度(天蓝色线),如此一来,MAERSK KENDEL与BRIGHT PACIFIC的安全距离,就是KOTA DELIMA与BRIGHT PACIFIC间的距离是1.0海里左右,足够让本船安全通过(橘色POC圈)。

 这两条船间的距离,比0703时增加0.3海里,原因不论是KOTA DELIMA加俥,或是BRIGHT PACIFIC减俥,对本船的操作,都是有利,前提是MAERSK KENDEL,再0703时对碰撞危机,已经有足够的了解,知道本轮将会在KOTA DELIMA与BRIGHT PACIFIC间通过,并持续的观测KOTA DELIMA与BRIGHT PACIFIC间距离变化,货载ARPA上,观测这两条船的速度变化。

 0708时,如MAERSK KENDEL设新航向为256度(天蓝色线),新航向还是一个搁浅航向,所以要进行镰刀型操作,以回到原航道。把船只移到相对安全的位置(更宽广的水域,或是更不容易搁浅的位置),避开可能的碰撞区域(见第九章航路规划)。

 受限制水域,大胆用车,并不能保证会更安全,但是绝对更轻松。十次车祸九次快,操船也是一样,越快越危险。0708时位置如下图, ACE DRAGON与KOTA DELIMA间的距离不变,都是一海哩,显示两船队安全通过都有信心,KOTA DELIMA与BRIGHT PACIFIC间的距离变大,显示BRIGHT PACIFIC对安全通过没信心,所以减车等待,假设MAERSK KENDEL减俥至10节,则0708时航向应该是对著KOTA DELIMA船艉,航向260度。减俥一半,危机减半。

 如果减速至10节后,与BRIGHT PACIFIC可能又有碰撞危机,那减俥到五节,BRIGHT PACIFIC也许就没问题了。但是与SAMHO JEWELRY可能又有碰撞危机,减俥4分之ㄧ,危机剩25%。减俥也许并不是最有效的方法,却是最轻松与安全的方法,船长愿不愿意减俥,后果要自己负责。

直航船的最晚行动距离。

第十七条直航船舶之措施

一、(1)当两船中之一船应让路时,他船应保持其航向及航速。

(i). Where one of two vessels is to keep out of the way the other shall keep her course and speed.

(1)两船中的一般应给另一船让路时,另一船应保持航向和航速;

(2)直航船舶,当发现应让路船舶显然未依本规则采取适当措施时,亦可单独采取措施,运转本船以避免碰撞。

二、不论任何原因,应保持航向及航速之船舶,发现本船巳逼近至仅赖让路船之单独措施,不能避免碰撞时,应采取最有助於避免碰撞之措施。

根据英国法院裁定,让路船必须在4海里以外,采取合理的行动,避让直航船。MCA( Maritime and Coastguard Agency)则建议:

 直航船可以在最近距离为3海里时,独自采取避碰行动,当然,直航船并没有在3海里处,必须采取行动的义务。只要让路船显然还未采取避碰措施,直航船仍可以做她本身的操控(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条),可以在3海里外采取避碰措施,不限於到了3海里内,才能开始动作。

 避碰规则中,对直航船必须采取单独行动的时机,描述为“单凭让路船的行动碰撞已经不可避免时” (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三条);最后的阶段(3-1海里,少於4海里),假若碰撞危机仍存在,两船都必须采取最佳避让措施以减轻碰撞伤害。

让路船采取最有利於避碰行动的距离, MCA的建议为3海里,大连海事大学建议的距离为2海里。如果我们要用DTC碰撞距离作为直航船,最晚必须采取避碰行动的参考量。需要掌握哪些因素?

 通过对船舶回旋性能的掌握,这个最短距离,可以假定为本轮7倍的船长:

 如果直航船能够能正确的判断碰撞情形,7倍的船长的前进距离,无需采用大舵角的情况下,便足以使直航船转向,以便产生自身一倍船长的横向距离,从而避免碰撞的发生。

 直航船需要7倍船长的前进距离来操船。这个距离不是两条船之间的距离。这个距离是本船到最可能碰撞区域的距离,叫做碰撞距离DTC。

 避碰行动的效果,很大程度上取决於DTC,留给操船者可用水域空间的大小。

 如果MCA建议的3海里是两船之间的距离。不同的相遇情形,就会产生不同的DTC。

不管两条船的船速是多少,同样的距离下,迎艏正遇局面,相对速度最高,会最早碰撞。而追越局面,相对速度最小,拥有最长的碰撞时间。很明显,迎艏正遇局面需要采取更早的避碰行动。当值命令簿standing order是航运界悠长的传统之一,不知道现在船公司,是不是还拿它当回事,可是在英国船上, 还是不可废的传统。一位明智的船长可能会在当值命令簿standing order 中,对船副交代:

一、 避让对遇局面,在6-8海里时,要采取较早的行动

二、 对交叉相遇船只,要在4-6海里采取避碰行动,

三、 对被追越船,要在2-3海里时采取避让行动。

如果规定的清楚,当班船副在6海里时,采取行动,避让对遇船,就不至於被视为,没有能力,没有把握的窘迫局面。因为在这个距离下行动,与在交叉相遇下,距离为3海里时采取行动,是一样危险的,换句话说,具有同样的碰撞距离与碰撞时间。能够对不同相遇情况,设定应该采取行动距离的船长,大概百不及一,如果有,也是因为相对速度的概念,相对速度越高的船,碰撞时间就越短。

船速在避让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。

 当两船相遇时,快速船有更多更有效的避让手段,转向制造的空间大,减速制造的速度差异多。

 但快速船需要比慢速船,更大的回转半径。

 快速船任何角度的航向改变,在同样的时间下,都会比小船产生较大的空间。

 如果需要减速的话,高速船也有较大的减速空间。

船只在海上,一般以巡航速度,定速航行。巡航速度的设定,大多以经济因素为主,兼顾商业竞争力。任何航向的改变,都会使船偏离原来的碰撞点,尽管这种航向的改变,并不能保证让路船摆脱碰撞区域。如果航向的改变,在较远距离发生,并且足够大,让路船就有可能让清碰撞区域。

一、 什么样的距离是足够远的距离呢? 应该是让路船有足够的运转空间,直航船有足够的观测时间与适当的安全距离。

二、 多大的航向改变,算是足够的呢?让路船必须改变航向,使直航船的相对方位减少到0,或是转向要足够大,使直航船的方位变化,在右舷直航船的相对方位持续减小

所以让路船可以保持直航船相对方位,始终摆在左船头的方法,使本船慢慢走回原航向。(画出镰刀型的完美航迹)

让路船真方位的变化量。

 让路船可能已经采取,也可能没有采取行动来避让危险。

 为了避免直航船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让路船的意图相冲突。直航船的行动,要避免进入让路船可能的行动意图区。

 如果让路船的真方位,有了轻微的变化,直航船便可以通过真方位的变化,判断出是否存在碰撞危险,需要多少的真方位变化量,取决於两船之间的距离。

对一条300公尺长的船只而言,如果运用我们对碰撞区域的理论,本船需避让他船两倍船身的距离,所以我们以他船的两倍船长600公尺,来计算方位的变化,这是很简单的数学式:

SINθ(方位变化) = 对边;碰撞区域600 公尺(他船两倍船长) 除以

斜边;(1852 公尺x ?海里 (它船距离) )

θ(方位变化) =SIN-1 600 公尺(他船两倍船长)/ (1852 公尺x ?海里 (它船距离) )

对边为600公尺,我们需要转向几度,是由距离多少决定的。

 转向1.5度 = SIN-1 600 m / (1852 m x 12 NM ) (它船距离= 12海里)

 转向3.0度 = SIN-1 600 m / (1852 m x 6 NM ) (它船距离= 6海里)

 转向4.6度 = SIN-1 600 m / (1852 m x 4 NM ) (它船距离= 4海里,)

 转向6.2度 = SIN-1 600 m / (1852 m x 3 NM ) (它船距离= 3海里)

 转向9.3度 = SIN-1 600 m / (1852 m x 2 NM ) (它船距离= 2海里)

 转向19度 = SIN-1 600 m / (1852 m x 1 NM ) (它船距离= 1海里)

由此可见,方位变化的角度与它船距离成反比,这是让路船所需要的转向角度。

 当然近距离的操船,要将船只的回转特性考虑进去,参见第三章避碰的底线,不论任何船只,在最小碰撞距离时,DTC= 7倍船长前进距离,避免碰撞的底线,应该要做最少24度的转向。

如果我们倒推回来,由直航船来观测让路船的真方位变化,如果要让清碰撞区域600 公尺,两倍船长的圆圈。让路船真方位的变化要:

 在4海里时变化5°,

 在3海里时变化7°,

 在2海里时变化10°,

 在1海里时变化20°。

参见第五章使用来船的真方位变化,以确认碰撞危机。相对方位的变化,应该要考虑到本船船首向摇摆不定,或者航向受到风力流水影响,产生的变化。相对方位是以本船船首为原点。谨记,当本船艏向不变时,真方位的变化量,才会等於相对方位的变化量。如果在恶劣天气中,船首向会有2-3°的摆动,则真方位的变化,就会变的不太能确定。

让路船的有效让路行动,是让路船真方位的变化量,在4海里时变化5°以上。

如果在4-6海里时,相对方位的变化无法被察觉到(在4海里时变化5°以上),让路船可能没有采取早期避让,或者避让的幅度很小。如果在2-3海里处,方位的变化仍然不明显(在2海里时,没有变化10°以上),则可以确认让路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。

在这里,我们要知道自身的限制,

 我的目测距离,可以辨认出,让路船只的距离多远呢?

 我的目测方位,能够识别,让路船的相对方位变化是10°以上了吗?

上图,我们取出相对方位的变化量是10°的蓝色线段,放在甲板各部,由此可知,10度的相对方位在船头,可能是俩个柜子的宽度,在船舯可能是一个柜子的宽度,在驾驶台前面,可能是一个柜子的3分之ㄧ。有了这个概念,对於方位线参考点的取舍,方位变化量是多少的观察,就更能上手,换句话说,我们的处境感识又更深了一层。

让路船相对方位的变化

要谨记,每当量取让路船的方位变化时,要以让路船的船艉为观测点,来避免视差与花开效应。如果让路船来自左船头,让路船的船头碰撞对本船最危险,直航船就要同时密切关注让路船的船头相对方位变化。

让路船相对方位的变化,还可以告诉我们一些资讯。

无论让路船(A船)正采取了何种避碰措施,看起来又扭又转的,扭动是她刚用了舵,转动是她舵效来的时候,如果一段时间后,真方位没有任何明显的改变,这可能说明两船间的距离太近了,

 我们能不能看出,两船间的真实距离多少?是不是有误判的可能?

 这种距离,直航船是不是也应该采取行动了吗?

 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,让路船正在回转的过程中,那他的部位灯/航行灯的角度,有没有改变? 是不是有反花开效应?他船的侧影变小?

 让路船的避碰措施,效果必须等让路船的航向和速度稳定后,才可以观察的出来,

 然后才可以判定,她所采取的行动是否足够?此时,是观测比较重要? 还是直接采取行动比较重要? 这取决於我们对距离的判断上。

 观测他的距离是多少?这要靠我们的直觉,

 考虑他的方位变化是否足够?也要靠我们对距离判断的直觉。

 近距离浪费时间去观测他船的方位变化,表示你还不适任,你应该是趁此时机,先采取行动避碰。

让路船的距离与方位变化是互为因果的,所以我们的直觉来自目测距离与目测方位的综合。

避碰幅度大小应该是多少呢?2海里10°,还是1海里20°呢?

 让路船避让措施的效果,取决於它的船速和航向,与它船的操作性能。

 让路船已经采取了行动,则避让行动的效果,可以用方位变化的快慢来判断(如上节:让路船真方位的变化量)。

 让路船是否有保持足够的距离?作避让的动作。这是我们对两船间距离的直觉。

 通过本船船首或者船尾的距离,是否足够?这是我们对让路船方位变化的直觉。

 如果通过距离不适当时,直航船也要通过改变相对方位,去采取最有利於避碰的行动。

 直航船也要通过改变相对方位去避让,要如何做呢?(参见第六章直航船避碰的操船控制)

 如果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在变小,让路船有通过直航船船首的趋势。

 问题的关键是,让路船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通过?(参考:让路船真方位的变化量)

 不管怎样,这种状况对我们是有益的,因为让路船的船首,正在远离本船的船中和船尾。

 如果让路船不能让清我轮的船首,我们必须采取一些避让行动。

 最好的行动是:本轮采取与让路船相同,或者相反的航向(两条船同向或航向相差180°)。

 到底向左转还是向右转?这就取决於,两条船之间的航向差了,

 如果两条船航向差小於90°(用红色船表示),直航船(本轮)可能需要向右转向,来减少两船间航向差到零度。

 如果航向差大於90°(用蓝色船表示),直航船向右转向,需要转向110度,超过90度。

 任何船想要转向超过90°,至少需要4.5倍的船长距离(满舵情况下)。

 由於大角度的转向,易於将本轮脆弱的船舯,暴露於让路船的船头。

 这种动作必须有足够的把握,并且不至於使直航船的危机加深。

 这种自信,应该是来自於,两船间具有足够的操作距离,(不可讳言的,很多人都不知道)

 对於直航船来说,足够安全的碰撞距离DTC,最少为6倍船长的距离。

 在较远距离(2-3海里),直航船不可使用连续小角度的改变航向,来避免碰撞的发生。

 除非是受限制水域,并且对碰撞的态势有正确的估计,或真实的测绘,直航船须改变航向多少与碰撞距离有关,并须避免使用连续小角度的转向。

 直航船及早采取的航向改变,应该产生足够的横向通过距离,让清可能碰撞区域POC。

直航船的航向改变量(见避碰的底线),其实是与让路船真方位的变化量相同的。

 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变化量要多少,才会让清我船的船尾?

 想要让清2倍船长的可能碰撞区域,直航船要采取的最小航向改变是多少?

 在4海里时变化5°,

 在3海里时变化7°,

 在2海里时变化10°,

 在1海里时变化20°。

直航船转向避让的最小角度,等於让路船相对方位变化的最小值,

是4海里外要转航向5°度。

这两种结论来自同一理论基础,4(NM)sinθ=600米。θ= SIN-1 600(米) /4(NM) =5°

让路船最终船头的相对方位,对碰撞结果的判断很重要。

让路船头的最终相对方位,是怎么得来的呢?直航船只能根据当时的环境情况,来加以判断。

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减少。

 当直航船监控让路船的相对方位变化,发现让路船船艉相对方位是减小的,让路船船首的最后相对方位,也要考虑进去。

 左图让路船的船头的最后相对方位,减少到零,这就是说让路船的船首,会通过直航船的船头。这是让路船来送死,本船无安全上忧虑。

 如果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,没有减少到零的趋势,让路船可能会撞上直航船。本船堪忧,必须采取措施自救救人,避免身家财产损失。

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增加。

 当让路船船艉的相对方位增加时,让路船可能采取了转航向或者减速的措施。

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,让路船有通过直航船船尾的趋势。

 如果相对方位的变化有点迟的话,让路船可能有撞上直航船船舯或者船尾的可能。

任何碰撞事件可能发生时,船长处置的最高原则,是首先保证本船的人命安全,其次为船舶与货物安全。所以,让路船相对方位的增加,比减小更危险,此时要立即确认让路船的距离,是否安全。如果让路船撞到本船船舯或者船尾,则将会带来毁灭性的损失。为了避免碰撞,直航船必须采取最有利的避碰措施? 将取决於让路船将撞向我船的什么部位?

让路船将撞向我船的什么部位?

由上下的两张图例里,可以看出

以判断碰撞危机来说,还是以观测直航船船尾,相对方位的变化最为准确。

 上图右边,让路船船艉相对方位,起先是不变,最后变小,让路船被撞。

 下图右边,让路船船艉相对方位,起先是不变,最后变大,直航船被撞。

当然,两条船的大小,造成的花开效应不同,也会有影响,我们的假设是大船是让路船。但是要判断本船会被撞何处?或是我们会撞他船何处?这时就要观测,让路船船艏的相对方位变化。这种观测是ARPA做不到的,那我们是不是有可能做到?这就像是练习撑竿跳,或者是打高尔夫球一样:当我们理智需要注意的事项,超过我们的工作记忆的限制时,就需要我们的潜意识出来,协调我们的优先顺序。也就是经由长期的训练,让潜意识来直接产生正确的判断。所以首先要观测来船的船尾方位变化,如果方位没有变化,还要同时感觉来船的船首方位变化,才能对碰撞的情势,有一个正确的预测。

一般来说,我们不会等到最后摊牌的时候,会在适当距离外,采取行动,保持与让路船相同的航向,以避免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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