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章:碰撞的感识
碰撞的定义
两个目标在同一时间通过同一空间
这是引用JRC雷达操作手册的定义。(在法庭过去的案例中,有许多船舶损伤或其他性质的事故,被归类为碰撞。但在本书中,碰撞指的是两艘船的实体接触),由上图可见,两船若不能同时於11点15分,到达同一地点,就不会有碰撞发生。
依照这个定义,可以知道两个重要的特徵:碰撞是发生在同一空间和同一时间。
假若想要在海上作避碰操船,我们有两个选择。
第一:操控本船避免与他船,通过同一空间。
第二:确定本船不会与他船,在同一时间,通过碰撞的空间。
从这定义中,可以知道避碰的两个主要方法,即是空间差和时间差。
要能制造空间差:这主要经由船舵的适当使用,以操控船身到,可以避免所有危险的区域。首先我们需要能,建立对空间的警觉性:我们需要能掌握,在避碰操作时,全船整体的感觉。操纵一条大型货柜船,相当於同时操纵4千辆的小轿车,碰撞可能发生,在船身上的任何一点。这个碰撞空间,会占用全船的最大长度与宽度。在船上的任何部位,都可能成为碰撞的地方,这是一个碰撞空间,而不是只有一个碰撞点而已。
对一个新船副来讲,他/她的避碰观念,来自雷达测绘的战术运动图(数学的向量三角形)。对於本船的概念,不过是图纸或ARPA上的一个点,对照ARPA上CPA与TCPA的警报操作,无法考虑到本船的全长、全宽、船头、船尾。现在,我们要描绘一下碰撞的场景。碰撞永远都是发生在我们的船艏线上,也就是当目标或是他船,跟我们在同一个时间,到达我们航线上的同一地点,碰撞就会发生。这一点在哪里?其实只要看看ARPA上面本船的船首辉线(HEADING MARK),与他船真航向的交点,就可以知道,这就是碰撞点或是碰撞区(绿色圆圈:他船真航向,指向本船船艏辉线的一点)。知道了这一点,我们就可以观察碰撞点附近,近似不动的慢速船只多少?与地形地物如何?对我们即将要采取的避碰措施,是否有足够的空间操作?就可以有一个大概的估计,能够看得出这一点,还有一个好处,就是我们能够自行估计,即将要发生碰撞的时间。如本船速度为18节,则1.8海里的碰撞时间,就是6分钟。
有了这一层的了解1. 本船的船首向与他船真航向的交点,就是碰撞点。2. 从船艏线的碰撞点可以自行估计,即将要发生碰撞的时间。我们可以从ARPA的画面,直接看出最危险的目标是哪一条?不必再紧张兮兮的去撷取,去等待ARPA的计算,或是去确认目标的编号对不对?这就是本书所要找回来的感觉,能够采取最有效的步骤,直接解决避碰判断的不确定性与压力。信不信?30年过去了,这也是今年才有的概念。
一条19630TEU的货柜船可以到400公尺长,58.6公尺宽。只要对照下图,就可以了解,船长船副等於是在操纵4000部小汽车,是何等怪物。不幸的是,习惯成自然,竟然还有人开著全速在海上横冲直撞,希望以高速航行缩短通过时间。事实上避碰操船,还须把本船的回旋特性,考虑进去,我们需要的是,至少六倍船长的距离才够回转(本书后续)。利用空间差来避碰,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空间感?如何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空间,就需要培养。从ARPA的画面得到的感觉是其一。
要有足够的时间差:经由适当的空间认识,若是没有避碰的回转空间,就只能藉由船速的减低来避碰。碰撞永远都是发生在我们的船艏线上,如果本船的船速非常低,同样的时间内,可以前进的距离,就非常短,可能的碰撞区域,就变的非常小。可以说,如果船速减半,碰撞的机率,就跟著减半。理论上,船速为零,本船去撞他船的机率就是零,除非是他船来撞本船。了解了这一点,对於碰撞的案例,大部分是快船撞慢船,也就不足为奇,那我们又为甚么,要做这样的讨论,这是培养我们的处境感识,知道在船只繁忙的水域,高速航行所要冒的风险,经常,资深的船长会采取加车,以更快的速度,通过繁忙的水域来处理风险,结果却置身险地,这是屡见不鲜的案例,以为加速通过,能够减轻工作负荷,孰不知,如果发生碰撞,我们要付出的善后工作,只会更多,残余的身心伤害,更是我们职业生涯,心中永远的痛,然而却不知道,自己是错在哪里。
采取必要的减车与时间落后,让他船先通过可能的碰撞区来避碰。同样的,我们必须有足够的等待时间,让他船的全长、船头、船尾,都能先后通过可能的碰撞区域,这些都是需要考虑进去的。
碰撞危机
当另一船舶的CPA等於零时(CPA 是最近距离点) ,碰撞危机便会存在。这个点是接触点或碰撞点,假若两艘船有足够的海上空间,在雷达或目视上,把另一船舶视为一点,是没问题的。例如我们在罗经盘上,读取另一船舶的方位时,也是视为一点,藉由观察他船方位是顺时针或逆时针的变化,可以确认是否有碰撞危机?假若方位有明显改变,且有足够的时间(15分钟)和在很远的距离观察到(4-8海里),那碰撞危机可以视为不存在。这些是在航行当值中,是每天操作的实务,然而
“如此的危机,有时候可能甚至存在於,可明显评估的方位改变中,特别是接近一艘大船或拖船或在很接近的距离。” (Such risk may sometimes exist even when an appreciable bearing change is evident, particularly when approaching a very large vessel or a tow or a vessel at close range) 当接近超大船,或在近距离接近小船时,大船需要使用更大的避让空间,小船在近距离,需要特别的技巧避碰,来消除危机。碰撞点可能发生,在全船的任何地方、船艏、船舯或船艉的任何一点。
由上图A轮代表大船,B轮代表小船。B轮第一次观测方位,A轮相对方位线为天蓝色。B轮第二次观测,A轮的相对方位线为深蓝色。A轮的相对方位增加,理应经过船尾,但却发生碰撞。假若用大船(A轮)船体的任何一点,当作方位的观测点(如上图),可能会避开大船的这个部分,却撞击到大船的其他部分。所以我们应该要有,一艘大船全长的空间警觉,只有在他船的船头船尾都没问题时,我们才可以说完全清爽(all clear)碰撞危机。在这个情形下,B轮如果使用A轮的船尾来观测方位,对相对方位变化的观测,可能会更清楚。
至於在近距离的小船(B轮)来说,A轮观测B轮的相对方位,B轮的相对方位减少,B轮理应经过A轮船头,却发生碰撞。在这个情形下,A轮最好的选择是,采取与B轮相同的航向。如果因为任何原因A轮已太接近B轮,B轮的船速与动向不明,A轮应该控制本船的艏、舯、艉来解除碰撞危机。首先采取与B轮平行的航向,需要先用右舵,把船头转向右边,还需要停止船尾因右转,而向左舷的甩尾,引起船尾的碰撞(每次用舵避碰,船艏和船艉的反应是朝向不同的方向转动)。意指我们可能,把船的一部份转离危险,但导致另一部分深陷危险。事实上,在这种操作,经常会引起船尾的碰撞,以前认为无可避免的情形,船头好过,船艉难过。现在通过对回转速率的了解,与电子海图与DGPS航仪的使用,应该达到可以控制的情形,本书后续。
对一个海上航行的老手来说,上述讲解似乎是老生常谈,但是其中包括两个重要的观念,是适用於每个人的航海生涯,一个是碰撞的空间警觉,另一个是回转速率的控制,尤其后者是,中箭下马者,皆悔不当初,只因身入职场时,并没见过其他讲解,这一部分都无人提及,一紧张时,脑海空空,不知所从。这就是为甚么,第一章要谈学习理论,无论你海上年资有多深,这个问题,如果没有建立起正确的认识(长期记忆),也不可能有甚么情境感识,你就是下一位中箭下马的。对於一位新手来说,这些都像是五雷轰顶,不知所云,也有些资质比较好的,会带著疑问,这些都是好事。就像大陆诗人汪国真说,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,既然选择了远方,便只顾风雨兼程;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,既然目标是地平线,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。
这三个图片说明两艘船有同样相对位置,伴随本轮不同转向阶段,会有不同的碰撞结果。如果蓝色目标船航向航速不变,本轮(紫色)使用右满舵避让,紫色线代表本轮原始航向。
l 在回转的第一阶段: 船头不动船艉动
本轮刚下右满舵令,船尾向左舷甩尾,漂移量约为1至1.5倍船宽,船的前进距离约为1.5至2倍船长,重点是船头不动船艉动,船头船尾仍在原航线上滑行,:本轮船头滑向正前方,本轮船头大约撞击另一船的船艏甲板。本轮原始航向为038度。
l 在回转的第二阶段: 船头动船艉不动
本轮右满舵,已使用了一段时间(船只从用舵到船头离开原航向的时间,约为1分钟),船的前进距离约为2至4倍船长,重点是船头动船艉不动,船头已离开原航线,船尾仍延著原航向前进:本轮船艏与他船相对的角度,有可能已经减至零(平行),假若此时仍有回转速率,未能即时煞住,有可能本船船头已经清爽,但船艉却撞到另一船舶,船尾仍在原来的碰撞航线上滑行。本轮原始航向为019度。
l 在回转的第三阶段:船头船尾离开原航线
本轮右满舵,已使用了一段时间(约为两分钟),船的前进距离约为4至6倍船长,船头船尾皆已离开原航线,本轮正进行回转中,但正横的碰撞空间尚不足够,在原来的碰撞航线两侧,未能制造出他船需要的空间(他船长度X宽度),有可能原来可以惊险通过的两船,因操纵失当,反而引起碰撞。本轮原始航向为010度。
为什么两艘船在相同的位置上,会有不同的碰撞结果呢?我们需要一些额外的回旋运动的知识,来处理这个情况,在下一章我们将彻底地解释。
空间和时间
一旦我们有了空间的警觉性,我们便知道,避碰是要避开整条来船的空间。如果我们以全长300公尺的本船举例来说明,我们需要制造出300公尺的空间,来避免与他船的碰撞。
避碰危机,是基於两种主要因素没有得到改变:航向和航速。转向是改变航行的水域,以利於避免在同一碰撞区域经过。改变航速是,在不同时间通过同一碰撞区域,利用时间差不同来避免碰撞。船速的减低,是需要一段时间,才能达到一定效果。转向一般人比较能够了解,如果及早并且角度够大,改变舵角以产生明显的避碰效果,近乎是直觉性的反应。就好像走在西门町时,如果有人乱走乱撞,又不看人,走的太近时,我们会直觉的转向,并转的够大,以离开会碰撞的地点。但是,如果同样的情形发生,我们已无从闪躲,人类自然的反应,就是停下来脚步,准备碰撞,这就警急停车的意义。幸运的话,我们还煞的住自己的脚步,不会继续往前冲,以避免碰撞,但是经常会煞不住,去撞上漂亮小姐还好,如果对方是彪形大汉,那就有理说不清,聪明的人,在人多的时候,就知道应该放慢脚步,以便能及时刹车,这就是安全速度的概念。
在海上,
l 我们转向避碰需要的纵深,距离远的时候,比我们想像的少;正横的宽度,近距离的时候,又比我们想像的多,所以要更小心的操作。我们之所以,会有这些想像,是因为没有经过系统化的讨论。
l 避碰需要减速的时间,比我们想像的多,所以需要更早采取行动。
l 转向的动作太大,会撞到不该撞的第三条船。
如下图,本船用左满舵避让正南方的大船,却失去控制,撞到左舷的12号小船,该船原来并不在本轮的船艏辉线上(紫色线与目标船航向交叉),这是在回转的第三阶段:船头船尾离开原航线,原来可以惊险通过的两船,因操纵失当,反而引起碰撞。结果可想而知,造成公司损失与个人的遗憾。
失去控制是失去对回转速率的控制,即使是距离很近,避让正南方的大船,本轮航向为135度(T),本船只要保持与他船相同的航向(110度)就好了。所以需要转向的角度为135度(T)转到110度(T)=25度,结果本船使用左满舵,转了80度到055度(T),造成碰撞。实际上,本船的回转速率已经失控,无法立刻稳住在船长想要的新航向,会不会造成二度碰撞或后续搁浅,都是未知之数。操船操到这个地步,可以知道现今航运界的情境感识,已经出了很大的问题,而我们都不自知。
这个案例,给我们的教训至少有三个:
l 第一对南方的大船避让,只要左转25度,下一个左满舵的舵令给舵工,再下一个航向110度(T)给舵工就好,保持与他船平行的航向,以保平安。舵工就会把船稳定在新航向110度(T)上面。如果不知道,他船的航向是多少,就开始操船,所以没法给舵工新航向去稳住,或是船长也不知道,转几度后,需要稳住船艏向在几度(T)?哪能不出事。
l 第二对正东小船距离的目测,没有概念。最好能够目测距离,判断是否在本船回旋半径之内?这不是两个动作,1. 知道他船的目测距离与2. 知道他船是否在本船回旋半径之内,经过不断的演练与讲解,这是即看即知的直觉,也是本书要培养的操船技术之一。
l 第三是进入口袋陷阱时,如何脱困。最快的当然是减速,如果本船船速能减到零,全海面的船只,都要让路给你。这当然很好,但也是不可能,因为船只是飘浮在流体上,我们能做到是停车,然后让船速慢慢下降。这也缓不济急,还有一招是,左右满舵停船法,可以在6-7倍船长的前进距离内,将船速实际减为零。这是应急操船法,不但快撞船时要用,快搁浅的时候也要用,撞了船也要用等等,要在后面的章节,再做解说。
利用时间差来避碰,需要有改变了的船速与足够的减速时间,才能创造出安全距离来避碰。请看下式;
足够的减速时间 X被改变的船速 = 安全距离
假设我们需要创造300公尺的安全距离,我们有三个选项,
58秒╳10节 (从20节减到10节)= 300公尺
2分钟╳5节 (从20节减到15节)= 300公尺
4分钟╳2.5节 (从20节减到17.5节)= 300公尺
需要的减速时间与被改变的船速成反比,船速降的越快,需要的时间越短。由这个单一事实来说,我们知道减少的船速,如果不够,我们需要更多的减速时间,才能创造同样的距离。我们必须有一个很重要的认识,减速前与减速后,是
船速的差异,才能创造出我们所需的安全距离(300公尺)
如果减速10节后,需要58秒的时间,才能够创造300公尺距离来远离危险。
若只从原本船速减掉5节,便需要2分钟的减速时间,才能创造一倍船长300公尺的距离。
假若两艘船相遇,在到碰撞距离很近的情况下,本船不可能立刻增加船速20节且持续29秒,所以我们只有选择减速20节持续29秒。道理是这样,但事实上,
l 任何船舶都不可能立即减速,因为在海上,船只是没有煞车的,
l 既便是警急停车倒车,主机能做的也只是切断油门,让船只因为船体阻力去自动减速,螺旋桨没有主机的推力,只能顺桨(顺著船速转动),
l 一直要等到螺旋桨降到DEAD SLOW AHEAD的转速(大型内燃机是约30转),压缩空气才会第一次进入汽缸,制动螺旋桨,把它归零。(这时船只会向碰撞目标前进约6至7倍船长的距离,有可能是一海里或半海里,视船只大小而定)
l 转数归零后,压缩空气第二次进入汽缸,螺旋桨才能建立反转的转数,等到反转的转数够了,汽缸才会喷油,喷油不一定成功,能够一次建立倒车的转数
l 倒车的转数要能够建立,倒车才算真正开出来,这时船已经又向碰撞目标前进6至7倍船长了(知不知道,对一大型货柜船来说,这又相当於一海里多的距离),
我们应该要考虑,减速所需要的时间,是否足够。船只从巡航速度到船速归零,要两海里或一海里半的距离,可能是7到12分钟的时间。
例如:一艘船速度15节,真航向稳定在270度,估计TCPA大约十分钟后,会与另一船发生碰撞,如果船长已经决定减速至五节,且持续三分钟,找出本轮可以远离,原本碰撞地点的距离为多少?
答案:
本轮原始前进的距离;
原船速为15节,走十分钟的距离=15节╳1852/60╳10分= 4630公尺
原船速15节走7分钟与船速减为5节走三分钟后的距离
=15╳1852/60╳7分 + 5╳1852/60╳3分 = 3704公尺
远离碰撞地点的距离为 4630 - 3704 = 926公尺 ,或
速度的差异(15 - 5 = 10节)且作用的时间(保持三分钟)
10╳1852/60╳3 = 926公尺
经过这么一算,相信大家都记住是:
速度差异与作用时间 (10节X3分钟),才能做出我们需要的安全距离
(926公尺;大约三倍船长)。
但是船速并没有,如我们想像的,能够这么快回应,当主机俥钟一摇,真正的船速是慢慢减少,而且减速期间,会受到许多因素影响,例如海浪的大小与方向;风力与风向;船的大小与结构;原本船速;吃水;俯仰差;船壳的干净与否……。
减速能减多少,是无法预测的,且有很大的副作用(在俥叶转数减少时,会失去舵效),这将减少我们,操舵远离我们原航向的能力,等於是自废武功,非到万不得已,我们不会立刻减车。一般的作法是,视目标船在碰撞区域的附近水域,是否有足够的空间,可以让本船用舵作避碰操船,若是水域狭窄或附近船只众多,减车就是最好的选择。
假设的船速与真实的船速
我们只能做一些估计,让读者有船速减少过程的大概观念:
原始速度是十五节,而要求减速到五节,这必须有个将速度,慢慢地从15到14、13、12…减到五节的过程。
原来船速是15节,假若速度减少,需要3分钟,来完成减速为5节,这三分钟真正的船速,在这3分钟过程里,是平均10节( (15+5)/2 = 10节)。
假若15节是全速前进和10节是半速前进,8节是慢速前进和5节是最慢速前进。
在船长的心里,是想保持最慢速(5节)前进3分钟来避碰(如上例),但经由减速的缓慢过程,事实上,船正在以半速前进(10节),持续走3分钟,要得到926公尺的距离。船长必须用2倍时间,用最慢速5节前进, 6分钟才能得到相同结果。大部分的时间,船长对减车避碰的效果,都是不确定不知道,因为没有做过这样的心里训练,只知道那是最不得已的选择,没有做过类似的心智运算。避碰需要减速的时间,比我们想像的多,所以需要更早采取行动。
这就是避碰规则,为什么规定,在有碰撞危机时,要求把船速减低,至仅能维持舵效的理由。因为如此,才能做出最大速度的变化来避碰。
在减少10节速度,三分钟后,本船会在原本位置的926公尺后面(上图红色的船位) ,并且现在船速只剩下5节。926公尺/ 5节 ╳1852/60 = 6分钟,我们将比另一船舶慢6分钟,才会抵达原来的碰撞点。他轮如果保持原速不变,将会在本轮到碰撞区时,已经离开碰撞区一海里了(他船船速10节)。
所以减车避碰,并不一定是本船能做出,多少的空间差(距离)来避碰,而是减车产生的时间差,让他船先行通过碰撞区域。实务上,碰撞都是大船撞小船,快船撞慢船,这是很简单的事实。当海面上的船只众多时,那一条最快的船,必须避让所有船只,这就会造成极大的工作负担。如果在没有把握的时候,能把船速减下来,减至与航道其他船只同速,立刻便可以把所有的工作压力减轻,从容应付。10次车祸九次快,在海上也是一体适用。
三种不同阶段的义务
由碰撞的定义而言,我们已经导出两个观念来避碰,第一是避免进入,另一船舶将占据的空间(空间警觉),第二是避免在同样时间,进入可能的碰撞区域(时间差)。
当有碰撞危机时,有三个阶段,关於让路船和直航船,应该采取什么措施,有甚么义务来避碰。
在第一阶段(12 – 8海里) ,假若两船相距12海里远,两艘船视为无碰撞危机,可依两船各自的需要来操纵本船。在第二阶段(8 - 4海里),两船航向和航速皆保持不变,并有碰撞危机时,则让路船必须采取避碰措施(转向或减速),且直航船应该保持航向和航速。在最后的阶段(3-1海里,少於4海里),假若碰撞危机仍存在,两船都必须采取最佳避让措施以减轻碰撞伤害。实务上,非常重视是哪一条船(在第二阶段,该让未让的让路船,或未保持航向航速的直航船,以致近接),造成接近的态势(close quarters situation)。
避碰规则的目的是避免碰撞,不是限制船舶正常的航行。
在第一阶段,在距离足够远时,虽然目标的方位不变,碰撞危机并不存在。两艘船在她们的原来的航线上,可以自由转向或改变速度。
第二阶段,当两艘船的距离,已经减少至小於8海里,直航船的行动(随意转向或减车),便有可能阻碍让路船的避让措施,这时候避碰规则开始适用。在第二阶段,直航船只要能确保两船安全通过,而让路船还未采取避碰措施,仍可以做她本身的操控。当让路船已经采取避碰措施时,直航船就必须保持原始航向和航速,直到碰撞危机不再存在,除非直航船还有其他的航路义务(避让他船)。
第三阶段,两艘船都有义务采取行动避让,尽管让路船已经采取避碰措施时,当碰撞危机仍然存在,明显的需要藉由两艘船采取措施来避碰,
然而在各个阶段下,什么是适当的避碰行动?在我们的业界,并没有充分的探讨。这就是本书的主要目标,希望提供必需的知识,能够在我们探讨的同时,做出最佳的判断,特别是在第三阶段,探讨非常近距离的时候,如何才是最佳的避碰行动,并培养我们的直觉与熟习性,以备不时之需,就像灭火演习不代表火灾的发生,是必然的一样。
但是一些资深的航海者,就会摇头说”在我20年的航海生涯中,我从不会让我的船进入,像这样逼近的情况,为什么我们需要去探讨了呢?”。在英语来说,”苹果掉落,离根不远”。在中国话来说” 瓦罐不离井边破;将军难免阵上亡”,在我们每天避碰操作的实务中,大多是集中在第二阶段,采取及早明确的大动作避碰措施,就能够让我们远离任何碰撞的危险。这是我们优良船艺的一部份,也是我们赖以维生,并值得骄傲的地方。但是,如果不论任何理由,在第二阶段的操船大意、疏乎,失控、而不得不面临到第三阶段(或只是单纯的因为,三副在最后一刻,才想到要叫你上驾驶台),必需采取最佳的避碰措施来避免危险,我们应该自问,我准备好了吗。事实上,在我们二三十年漫长的职业生涯中,我们是否已经准备好了,要如何来面对这些紧急避让的危机?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船长,面对到这种关键的情况时,我们是否具有必要的知识、技能与直觉,去处理,以避免重大的损失?因为种种原因,操船避碰的不确定,甚或是无知,受到影响的,已经不只一个世代了,以前的船长没有教过他,他也没有想过、遇过或是见过,紧急或是近接的态势(close quarters),但是这些幸运的经历,并不代表不会发生。
” 当任何人问到我,如何形容我四十年海上生涯的经验,我只能简单的说,没什么大不了。当然也有冬天暴风雨的时候,或者是下大雾刮大风,这类的天候状况。但是在我所有的经历里,我从来没有遭遇过任何一种,值得一提的意外事故。在我的多年海上生涯中,我曾经看过,但也只有一次船难。但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条沉船,或者是曾经遇过海难。我也没有在任何状况下,经历有可能导致重大灾难的事故” 这是Edward John Smith船长,在1907年的演讲。他也是铁达尼号的船长,该船在1912年的4月14号沉没,造成1500多人的死亡,
Ed船长当然骄傲,他的操船技术很好,百年之前,船上是师徒制,船员是最高薪与最优秀的人,要进船公司接洽,没穿西装是会被赶出来的。
“我曾与他多年同船,断断续续地,在邮件船上,主要是967尺长的Majestic号。看他操船,是一种教育,在错综复杂的航道上,使用全速23.5节进纽约港。在一个特别难转的角落,号称西南尖,常常让我们因为兴奋,而感到相当的自豪。他对距离的判断,极为精细,船体配合著舵角倾侧,船头船尾都一样,以只有几尺的距离(不到3公尺),刚刚好闪过岸边。“
这是船上二副Modac对船长操船技术的描述,这个难度又要比现在F1赛车的甩尾漂移要高,因为风力流水未知,以前的大笨舵迟缓,没有 雷达测距,没有都卜勒测速,没有GPS测船位,完全要靠目测与感觉来操船。问问现在的船长,没有一个人敢说,自己有这种技术。
我们有三个技术盲点:回旋支点,回旋半径,回旋速率。与五种感觉的丧失,目测方位,目测距离,目测回转,目测船速与读秒。但是最大的问题是,我们并不自知,还以为现行的作业,就已经完美了。前人以往,百年风华,试看下图2012年,一百年后,歌诗达协和号搁浅,当天下午二副在规划新航线时,问船长新航线与岸边保持0.5海里好不好?船长没意见。到了夜裏,要转向的时候,船长又热血上冲,决定与岸边保持0.25海里就好,结果转向的时候,又不确实,转的太慢,以致於搁浅。对照百年前铁达尼号的Captain ED艾德船长,操船使用全速进纽约港,这位歌诗达协和号船长,缺的绝不是只有操船这一块,而是对船只的回转性能,有很大一部份的无知。现在各国的海事教育与不计其数的船公司规章,都不能触到这块禁区,如同我们对避碰的了解,只有4-8海里的ACTION行动区,对於4海里内的近接区,可以说是误入者死,偏偏这样的例子,层出不穷,要消除所有的危险因子,我们必须火中取栗,抵抗著我们对碰撞的恐惧,利用我们休假的宝贵时间,去一一剖析其中的原理,从不知而行的KNOW HOW,到既知既行的KNOW WHY,这些我们都要想办法,把这最重要的最后一里,在这本书里找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