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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碰规则研究之27 15条交叉相遇 有船在你右边,你就要让路 https://youtu.be/mXR3B4tveYQ​

避碰规则研究之27 15条交叉相遇 有船在你右边,你就要让路 不足3分钟的时间

https://youtu.be/mXR3B4tveYQ​

避碰规则研究之27 15条交叉相遇 有船在你右边,你就要让路 不足3分钟的时间

https://youtu.be/mXR3B4tveYQ​

各位朋友大家好,这是我们的碰规则研究讲座的第27讲,上一讲,我们讲到第14条迎艏正遇head on situation船头方向呢,在驾驶台站立的位置不同,会有视差问题。所以呢前桅杆的方向,并不一定永远都是代表船头的方向,这个呢如果有看雷达的话呢,就会有体会,这也是新进人员要注意的地方。那我们这一讲要讲的是第15条交叉相遇crossing situation,那也是呢横越,当两条动力船只在横越的时候,并且呢会产生碰撞危机,某轮呢如果看到他船在他的右边,就应该呢让路,而且呢应该呢在情况许可之下,避免从他船的,避免从他船的船头方向通过。

我们看著第15条写的是轻描淡写,两条动力船舶在交叉相遇的时候,有碰撞危机,看到其他船只在他右边的呢,应该要让路,当情况许可的时候呢,避免从他船的船头方向通过。好啦我们看这张图呢,是大概美国航太总署对无人船研究呢所画出来。有关闭碰规则呢,适用的角度问题,那第15条呢只有说看到其他船只呢,在我们的右边,就要让路,事实上是不完安全的。因为那并不是所有右边来的船,都要让路。我们的只要让到什么?右边正横后面两点的方向就够了,这2点了就是22.5度,那总共加起来呢就是9022.5度,就是从船头到右边的112.5度。哪为什么这个无人船呢,他要让到呢120度?自己多加了7.5度,因为呢避免混淆的情况,也就是多加了7.5度的优良船艺。

说时迟那时快啊,这个第15条的精神,就是说呢,你看到右边船的红灯的时候,你就要什么让路,问你看到他的尾灯啊,你也是要让路,总结起来呢,有船在你右边,你就要让路。只不过能让路的义务,是不一样的,一个是根据呢交叉相遇,看到红灯让路,一个是根据能13条追越船哪,有在追越的时候,你要让路,是对右边的来船而言。

好现在我们总结一下呢。第1314条跟15条。,那十四条他画了30度,那实际上呢,应该是到15度就够了,第13条追越追越呢依照规则的是什么?要从右舷正横之后的2点开始,也就是112.5度开始,到左舷正横之后的两点,呢应该是135度,还是多少。总之呢就是灰色的区域,那这个话的是90度呢这,是NASA给这个无人船呢比较多一点的空间。那总之我们看右边呢,从船头开始蓝色区域十三条要让路,绿色的区域交叉相遇你要让路,从后面灰色区域,应该是本船,应该要直行,别的船要让路。别人在追越我们,别人要让我们的路。那从左边看呢,船头的左边零到15度,那它这边画的是15度迎艏正遇,我们呢也要让路,要向右转,一般船上,是以航行灯遮蔽的角度规定,那如果是在往左边6度,或者是7.5度方向接近的船只呢,本船就要什么直行,保持航向航速,这样呢让对方的船呢,可以知道本船的动向,应该要从本船的船尾通过。哪这是规则规定,就是我们看到别人的红灯要让路,哪别人如果看到我们的红灯,他要让路。那我们看到别人的绿灯,那我们就要保持直行啊。这次规则的精神,但是呢条文的写得不清不楚。

好我们看到了这个,就是常会轮跟亚历山大一号两条船的争议,那我们看到碰撞点呢是在航道出口1号浮标的,也就是0.4海里的距离,那换算成船只的长度呢,0.4海里就是1852公尺的一半,926公尺减去185公尺,大约740公尺,长慧轮是300公尺的长度,740呢就差不多是两倍半的船长,好这个呢2倍半的船长呢,对於一般的货柜船只的回转来讲,是不够的,那这个就是呢英国的海事报告的错误的地方。他认为呢有四个Cable,长慧轮要左转要右转都可以啊,我们要看了这个船的这个碰撞的争议,是在什么要适用於哪一条规则?

那再碰撞发生之前呢,长慧轮是在什么?航道里面。也就是浮标航道里面,像我们现在看到在2号浮标的位置,那这个亚历山大一号的位置呢,是在浮标航道的外面,正在慢速的接近。两条船呢都不知道五分钟之后呢,就会发生碰撞事件,所以呢大家都不知道,那可是呢亚历山大一号认为,这个要出航道的长慧轮呢,要从他的船尾通过,所以呢他就要施展优良船艺,要呢横越航道上,让什么长慧轮从他的船尾通过。长慧轮呢认为领港告诉他,航道外面这条船,会等他出港,所以呢也没有采取呢持续的了望,就假设呢这个亚历山大一号会让路给他,自己呢就是赶快开走,就没事了。结果呢等到到了一号浮标,像现在图形这个2340的时候呢。亚历山大一号船的船头,已经伸到航道里面了,这个时候离碰撞,只剩下两分钟,那这个这个时候,如果呢长慧轮即时观察呢到亚历山大一号的动向,也许还有机会,可以呢或是向左转,但是不足3分钟的时间,对任何一条要避碰的船只来讲,都是致命伤,因为呢船只要完成一次转向,一般需要3分钟的时间,所以剩下两分钟就来不及了。况且什么长慧轮的注意力,又被什么f港务台跟领港的呼叫所中断,虽然他们一直叫他右满舵,右满舵,但是呢他呢反应不过来,打了右满舵15秒以后,就撞船了。那当然因素很多吗,这边的争议,就是什么?对亚历山大一号来讲,在航道的外面,长慧轮在航道的里面,那这两条船算不算是交叉相遇,那依照15条的规定来讲呢,只要看到他船在你的右边,而且有什么碰撞危机,事实上这两条船撞在一起吗,虽然他们都很莫名其妙,那这时候应该呢,谁要让路?亚历山大一号要让路,可是呢亚历山大一号认为呢,港务台指示长慧轮要从他的船尾通过,亚历山大一号要符合港务台的要求的话,应该要什么?开道航道的外面,从左边穿越航道,到航道的右边,长慧轮呢才有办法,从他的船尾通过啊,也许呢,四个Cable 对一条油轮来讲,他要转向是足够了,因为油轮呢是圆船他的转向呢启动很快,但是对货柜船的转向来说呢,是不足够的。货柜船能需要6倍船长的距离。那油轮的可能需要3倍的船长就够转向了。这个案例的情形,就是法官认为,亚历山大一号在航道外面,长慧轮在狭窄水道里面,这两条船不是交叉相遇,亚历山大一号船不负有什么避让的责任。那这个就是狗屁啦,因为这两条船的碰撞点,谁也知道是在航道外面,那既然碰撞是发生在航道外面,亚历山大就有空间避让,他就应该让路。现行避碰规则的要求呢,就是什么不知道,碰撞点在哪里?只有看现在目前的船在哪一个位置。就大家胡乱猜测,应该是用交叉相遇?还是要用什么要用狭窄水道的规定?但是碰撞点是在航道的外面,为什么大家都不知道碰撞点在哪里?这就是避碰规则的缺点,都不知道在哪里会发生碰撞?只有用什么罗经方位是否有变化?来做碰撞危机的判断。这就是什么,以前的规定是已经呢。跟时代的需求不一样,那这个在我们长慧轮的case里面呢,有很详细的说明。哪各位呢就是知道这么回事,你是交叉相遇呢?还是狭窄水道?那应该以碰撞点为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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